中国医疗体制改革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日前抛出了新的医改处方。在她的建议中,“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格外引人瞩目。李玲说,这个设想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现行医疗体制下政出多门的弊病,因为医疗卫生涉及卫生、财政、社保、发改委、商务部、药品监督、食品监督等18个部门,单靠卫生部一家,很难推动全方位的体制改革。(《21世纪经济报道》4月4日) 医疗体制改革确实涉及很多部门,单靠卫生部也确实很难全方位地推动改革,但因此就应该设立一个新机构吗?
首先,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驰。精简机构、人员分流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几年前,国务院直属部委从41个减少到29个,可以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做到的。既然如此,如果不是非常必要,就不应该考虑增设新的机构。而在已有卫生部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一项改革的协调便利,再设立一个“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有“重复”之嫌。
除了医疗体制改革之外,还有很多方面的改革,如教育体制改革、社保体制改革等,也都涉及多个部门。如果为了协调方便就可以新设机构,那么政府会膨胀成什么样子?
其次,如果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如何定位?它与卫生部之间的责权如何划分?它与其他部委是平行关系,还是可以凌驾于其他部委之上?如果是平行关系,卫生部协调不了的事儿,“卫健委”就能协调吗?如果它可以凌驾于其他部委之上,“卫健委”岂不相当于半个国务院?
还有更实际的问题,那就是财政负担。国家成立了卫生健康委员会,地方肯定也要设立,一个庞大的行政体系当然需要财政的供养,这需要增加多少财政支出?而卫生体制改革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财政投入的严重不足。如果政府有钱成立并供养新机构,何如把那些钱投入到医疗卫生机构从而提供更多的公共医疗服务呢?
其实,政出多门、协调困难并不是医疗体制改革中最紧要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履行起这样的职责。如果确实需要,成立一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也未尝不可。实际上,一些省市已经成立了这样的“领导小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医疗体制改革进展不大,主要是因为很多更重要、更根本的问题没有解决,甚至连医疗改革的大方向都没有确定。比如,在卫生医疗事业中政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扮演什么角色?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医疗市场的政府垄断到底该不该打破?众多的公立医疗机构何去何从?医疗资源应该如何合理配置……这些才是关键问题。至于改革的协调问题,只是技术性的,难度相对小得多。
曾几何时,各种各样的“领导小组”遍地开花、多如牛毛。它们就是为了协调的需要而成立的。尽管很多“领导小组”成立后往往长期存在,但它的性质仍是政府内部的一种临时性的机构。相比之下,设想中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显然是一个固定的政府职能部门。既然“领导小组”都不应该随便成立,那么政府职能部门的增设更要慎之又慎。医疗体制改革只是改革整体中的一部分,而政府机构改革则更具全局性。不能因为局部的改革而影响改革的大局。因此,在某个领域的改革制度设计中,不要动不动就想设立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