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5月12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旅游周刊
上海市工商局提示
根据广告选择旅游服务要谨慎
2006-05-12 04:01:31
    

    本报讯(记者周凯)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发出《广告审查提示》,对旅游服务广告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广告宣传的服务项目超出经营范围、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等三类违法现象进行警示,要求广告发布单位加强对旅游服务广告的审查,拒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据了解,有关法规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范围有严格的规定。如,仅含有国内旅游业务范围的国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国家对出国旅游的目的地也有法律规定,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均不在法定范围内,广告宣传中涉及经营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旅游服务项目都属违法。

    上海市工商局近期通过对部分旅游行业印刷品广告的检查发现,目前旅游服务广告主要存在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无证无照从事旅游业务的非法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二是广告所承诺提供的服务项目超出旅行社自身的经营范围,如国内旅行社组织出境游,国际旅行社超范围违规开展美国游等出国旅游项目;三是广告对旅行社名称、旅游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的表述不清楚,误导消费者。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旅游服务广告选择旅游服务时要谨慎,不要轻信未明示旅行社名称和许可证号的旅游服务广告;不要轻信以商务考察、探亲访友为名组织的违规旅游项目;签订旅游合同前要查核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遇有虚假违法广告的,可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