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近日公布的一项管理意见规定,该校将严禁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反对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谋取学术利益的行为。(《新京报》5月10日) 没有参与研究工作,却在研究成果中署名,这种普遍存在于学术研究领域的“挂名学术”,无异于剽窃。这股学术歪风应予遏制。虽然南开这项管理规定并非治本之策,也不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将可能遭遇“认定”难题:比如某位教师就某项研究提出过只言片语的意见,给某项研究提供过少许资料,给某篇学术论文润润色、把把关,诸如此类的情况算不算“参与”?有时很难断定。但是,此举的努力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就目前“挂名学术”的实际情况而言,表现最严重的并不是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而是表现在行政领导(学校领导、院系领导、政府教育部门领导等)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确切地讲,有时并非行政领导主动要求署名,而是成果实际完成人为了讨好领导,主动将署名权赠给领导,主动要求与领导“分享”研究成果。 个中主要症结在于,我国学术研究领域长期存在的“学术行政化”趋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科研经费的申领,以及科研成果的评定,都是由各级行政领导说了算,从院系领导、学校领导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个个都是学术研究的领导者,都是包括教师在内的研究者不敢得罪、要竭力讨好的上司。而讨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将这些领导的大名署于研究成果之中,把他们“拉”进来之后,学术研究立项、经费、评定等等,一切就好办得多,何乐而不为? 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固然属于学术歪风,但只意味着某位教师获得了不当学术利益;而行政领导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则不仅获得了不当学术利益,而且会在学术研究立项、经费、评定等方面暗藏私心,有所偏袒,将会破坏学术研究的独立与公正。 所以,严禁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还远远不够,而更应严禁行政领导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南开出台的这个管理意见,不应只将矛头指向教师,而更应该拿学校管理者开刀,从管理者自身做起,一靠自觉自律,二靠严格规定,让管理者远离“挂名学术”,给教师们带个好头、做个示范。如果学校领导热衷于“挂名学术”,热衷于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上大名,又怎能要求教师不这样做? 当然,从根本上讲,要求行政领导远离“挂名学术”,关键在于破除目前的“学术行政化”,当学术研究的立项、经费、评定不是由行政领导说了算,研究者不需要看行政领导的脸色,那么即使领导们想署名,恐怕也很少有人愿意与他们“分享”研究成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