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ABC
http://www.cyol.net 2006-05-23 05:22:13

  问:什么是国防生?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等院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或从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2000年以来,全军和武警部队共招收和选拔国防生近3万名。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毕业时按照协议定向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国防生由所在高校负责管理,军队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学习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其他在校生相同。

  问:目前全军签约高校有多少?在普通高校学习的国防生有多少?今年计划招收多少人?

  答:目前全国招收培养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共有112所,其中国家211工程院校近70所。2000年以来,全军累计招收和选拔国防生4万多名,已有数千名国防生毕业补充部队,成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今年全军计划招收国防生1万余名,生源计划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业以军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电子信息、机械、航空航天、大气科学等理工类为主,涉及132个专业。

  问:报考国防生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报考国防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问:如何报考国防生?

  答: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所在中学组织填报志愿时,对照今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自行规定。填报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条件或未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填报国防生志愿,还能使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

  国防生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是由所在省军区系统组织的,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均合格的学生,参加体检并填写《军队院校招生和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考生的有关材料装入档案,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国防生录取工作是由招生院校负责进行的,选培办协助,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数量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从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

  问:填报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正常志愿的录取?

  答: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正常志愿的录取。

  问:国防生录取工作还有哪些规定?

  答: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报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报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问:若未被录取为国防生,是否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答: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招收国防生外,还从签约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考取了与军队签约高校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国防生的选拔,条件符合要求的,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问: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标准根据市场物价和高校学费情况制订,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普通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部队的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目前,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暂为每年5000元。国防生在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问:国防生在校期间如何进行军政训练?

  答: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军政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事理论、军事体育、军事基本技能等。军政训练一般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进行,不影响正常的教学。

  国防生本科毕业时,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报考军队或地方院校的研究生,也可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考专业,应符合部队建设需要。分配到部队工作的,可按军队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

  问: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有何规定?

  答:若因计划限制未录取为国防生,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之外,还从与军队签订依托培养协议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具备国防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考取了与军队签约的普通高校,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从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国防生以部队急需的理工类专业学生为主,选拔对象应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一般从二年级学生开始选拔,研究生一般从一年级选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专业等义务性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加选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长生,以及毕业后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部队工作的学生。在校选拔国防生的选拔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选拔年度前一年第二学期集中进行。

  从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的国防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至毕业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拟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视力标准。

  问:国防生毕业分配与职级待遇如何?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院校和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符合指挥干部基本要求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国防生毕业到部队报到后,享受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首次定职定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一般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或技术十二级)、上尉军衔(或文职七级),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或技术十级),少校军衔(或文职六级),入伍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问: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服役,一般5年之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符合退役条件,经组织批准,可转业地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