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辨民校
上民办高校发现上当怎么办
学生要保存好学校的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和各种收据发票
http://www.cyol.net 2006-05-23 05:59:37
本报记者 刘万永

  明明是租借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厂房办学,招生简章却自称为“拥有一流的校园环境、现代化的教学设备、运动场”;明明是按法学专业录取的,报到后才发现学校根本没有法学专业……每年高校开学后的一两个月内,总会出现类似新闻,而当学生发现上当受骗,要求退费时,又会遭遇各种问题。那么,学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是发现问题,及早退学。应该说,即使是公办高校,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学生在进入民办高校后发现一些问题,应当及早作出决断:是暂时性的问题,可以继续学习;属于“上当受骗”的,应当及早退学。

  退学时间宜早不宜迟。从学业方面考虑,退学时间早,学生还有机会进行第二次选择。从学费方面考虑,退学时间越早,学校必须退给的学费会越多。

  比如,北京市2002年出台的《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规定,因民办高校刊登、散发虚假广告或其他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的学生退学,学校必须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一般情况下,学校开学7天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杂费的1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杂费;开学8~15天以内提出申请的,扣除本学期学杂费的30%及报名费;开学16~30天,扣除本学期学杂费的50%;30天以后,一般不再办理本学期退费手续。《办法》同时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被学校作开除学籍处分的,学费一般不予退还。

  二是注意保留各种证据,寻求法律保护。一般来说,证据包括学校散发的招生简章、给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等,最为重要的应该是学校出具的各种收据、发票,学生一定要认真保存。按照规定,民办高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省、区、市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将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凭证和依据。也就是说,学生在退费时,这些票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同时,学生还应保管好其他相关证明。以《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为例,《办法》规定学校开学前或学生出具武装部门应征入伍通知书提出退学申请的,学校扣除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杂费;开学后,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按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的学杂费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杂费。也就是说,应征入伍通知书、公办高校录取通知书、困难家庭证明等都会影响你的退费多少。

  应当说,社会声誉好的民办高校非常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果有正当理由退学,学校会根据规定退费。但是,也确实有一些民办高校在退费时会千方百计刁难学生,比如,2005年北京京桥大学出现退学风波后规定,要想退学必须要6人签字,缺一不可,包括班主任、学院院长、校长、招生老师、大区经理和营销总裁。一般情况下,学生是不可能得到6人签字的。现在该学校的学生已走了很多人,这其中大多数学生没有被退回学费。

  最后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出现问题不要害怕,可向学校的上级教育、物价、工商、民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如实反映。如果认为学校涉嫌诈骗、恐吓、殴打学生等,学生可向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呈交立案或起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