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又可以上学,谭春艳高兴得整整哭了一个晚上。 谭春艳家在广西隆安县大同村。她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都在上学。两个姐姐一个免费读希望高中,一个读中专。 去年春季,在中央和地方的支持下,谭春艳享受到了针对贫困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可好景不长,随后弟弟考上了同一所初中,学校“两免一补”的名额有限,一个家庭只能照顾一个,家里供不起那么多孩子上学,于是家里选择保弟弟,让成绩优秀的她辍学回家。 2006年春季开学时,隆安县初级中学的老师来到谭春艳家,告诉辍学已经半年的谭春艳一个好消息——上学不用再交学杂费了。实行农村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政策后,谭春艳每学期只用交住宿费和作业本费110元就能上学,而原来每学期要交300多元学费,这免交的200元止住了谭春艳辍学的脚步。 像谭春艳这样因为政策重新回到学校的孩子在广西还有很多。在平果县龙板村龙何小学,课间不少孩子光着脚丫涌了上来围了上来,脸上满是好奇,记者问一个孩子他们的家在哪,他指了指高高的一座山,说要从山上翻过去…… 学校一位老师说,学校覆盖两个纯瑶族村,当地农民的生活普遍贫困,有些家庭一年的收入才200多元。如果没有“两免一补”政策,不少孩子根本读不起书。这里的孩子从2005年春季起全部享受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免学杂费,还享受每个月10元至20元的生活补助。这些孩子每个学期只用交5元的作业本费就能读书了。 3年级学生吴江原来随父母外出南宁打工,进了一所民办小学读了一二年级,今年春节回家过年,他听同村的孩子说,这边上学不用交钱,于是到龙何小学报了名。他腼腆地说,在这里上学不用交什么钱,还可以和好朋友在一起。 平果县副县长伍奕蓉感触最深的是,新实施的政策一是杜绝了乱收费,二是村屯小学到县里要钱的现象少了,而在过去,农民的孩子常常拖欠甚至交不起学费。农村学校的老师们都很善良质朴,于是让孩子们先欠着,有时还自掏腰包帮忙垫付。这样一来,老师的工作生活受到了影响,学校的正常开支无以为继,有时连买粉笔的钱都没有,只好跑到县里伸手要钱。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车芳仁介绍,按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广西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按农村地区小学130元/生、年,县镇小学160元/生、年,农村地区初中180元/生、年,县镇初中210元/生、年核定,此外,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10元/生、年,初中15元/生、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应承担的20%免学杂费被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应承担的50%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共4亿元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 车芳仁说,广西在本级财政并不宽裕,能做到这步已经很不简单了。 不过,在采访中,不少学校校长也表示,国家核定广西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标准偏低,按照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农民小学、初中的标准与广西现行的“一费制”杂费标准大体一致,但县镇小学、初中的标准与“一费制”杂费标准相比,小学低20/生、年,初中低70元/生、年。 武鸣县太平镇太平中学校长罗植才说,改革后学校每学期收上的钱少了10多万元,现在的情况是,学校将每一项开支都做好计划,尽量节约,包括用用水、用电、纸张,做到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他了解到,中央财政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对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到2008年,公用经费的投入水平将达到或超过广西现行的“一费制”杂费标准。教育厅的相关领导安慰校长们,这些都是“阵痛”,但决不是“长痛”。 不少校长表示,尽管县镇的学校目前存在一些困难,但至少农村的孩子没有了后顾之忧,让最穷的孩子也能受到教育,这才是这项政策的核心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