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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登报公开 263名大学毕业生不诚信记录
河南首现国家助学贷款“黑名单”
2006-06-19 04:18:17
本报记者 韩俊杰

    263名违约学生黑名单见报

    6月10日,263名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大学毕业生的“黑名单”,出现在河南省一家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上。

    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在这份“债务催收公告”中称,2006年6月30日公告期满后,该行将对借款人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望借款人及时与该行联系。

    河南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启动于2000年秋季。按照当年的政策,5年期贷款从2005年秋季开始进入还款期。在超过还款期8个多月后,这份银行公告违约学生的“黑名单”在河南省第一次出现。据了解,这样的“黑名单”在全国尚不多见。

    在这份“黑名单”中,银行刊登出了欠款学生的名字、毕业院校和身份证号(最后两位以“××”代替)。这些身份证号显示: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大部分出生于1980年前后,目前年龄约26岁。

    据记者了解,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就曾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可以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今年3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也曾表示,国家助学贷款严重违约的学生名单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而对于银行来说,只要是欠款不还,都有权利通过这种公告的方式进行催收。

    因此,对于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该大部分早有被“黑名单”公告的担心。

    但是,当这样的“黑名单”出现在报纸上时,依然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这个刊登在星期六报纸第27版下面的半版公告,短短6天内已经引来了河南省几乎所有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银行:无奈使出杀手锏

    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刊登的公告显示,此次催收的贷款涉及工商银行郑州市的4家支行。

    其中,涉及借款人较多的五里堡支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于2000年和2001年两年间共向2000余名大学生发放了助学贷款。截至2005年秋,有近2000名大学生到了还款期限,但只有600多名按期归还了贷款。此次公告刊登的欠款学生名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五里堡支行有关负责人称,为了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把损失降到最低,该支行专门成立了助学贷款清算小组。该小组人多的时候有十几个人,现在则有3个人。

    他们根据学生档案上留的家庭住址,向学生的老家下发催缴通知,或者是通过学校帮忙和学生进行联系。但是,毕业离开学校的学生天南海北自由流动,如果他们不主动和学校联系,学校的老师也难以和他们取得联系。而银行向学生老家下发的催缴通知,也往往是石沉大海,有去无回。

    “这两种方式效果都不好。无奈之下,银行才想到了媒体。”五里堡支行有关负责人说。

    国家助学贷款1999年起实施,2002年部分学生进入还款期时,就经历了一次巨大的变动。

    当时,有银行专业人士指出,按照当初制定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助学贷款作为政策性金融贷款,成本高、风险高,跟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相悖的。

    另外,助学贷款涉及学生、学校、政府及银行四方面的利益与责任,但是按当时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设计,学生有了学费,学校不用担心贫困生拖欠学费,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又解决了政府的难题,学生、学校和政府都是受益者,但这三方却用不着承担多少风险责任,只有银行是高损失高风险。

    因此,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开办这项业务本来就是响应号召的被动之举,一旦面临欠贷风险,当然丧失继续下去的动力。

    结果,从2002年起,因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违约率高,银行催收困难,几家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大量削减此项贷款额度,有的银行甚至停止开办这一业务。

    工商银行郑州市五里保支行有关负责人就承认,该行在2002年起停止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就是担心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催收困难和贷款风险。

    学生:5日内已有9人还清贷款

    据教育部今年3月公布的数据,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已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206.8万人,合同金额172.7亿元。而教育部针对某家银行在8个城市试点、早期发放助学贷款学生的还款情况做的抽样调查显示,在已经到达还款期的大学生中,有近20%的贷款者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款违约情况。

    对于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来说,就业困难或就业处境不佳,是他们解释最多的原因。

    一名登上“黑名单”后到工商银行郑州五里堡支行办理还款手续的毕业生说,就业不顺利,收入仅够自己生存。因此,去年10月助学贷款到期时,他还无力偿还。今年2月,他刚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本想等一段时间再还钱,没想到银行公布了“黑名单”,只好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并向家里借了一点钱,赶紧把银行的贷款还上。

    但是,一些大学生认为,这样的借口并不能成为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理由。郑州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学生说,国家助学贷款本身就是国家对贫困学生实施的一种扶持性政策,国家对贷款的利息进行补贴。借款人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完成了大学学业,还清贷款不仅是责任,更是一种道德层面的感恩。另外,借款大学生的还款情况,还会直接影响到银行对此项贷款的支持程度,影响后来贫困学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黑名单”刊登之后5日内,仅工行郑州五里堡支行就已经有9人主动到银行办理了还款手续。还有几十个人打电话咨询,希望银行能够延长他们的还款期限。

    教育部门:新政削减银行风险

    分析商业银行不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因,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肖新生曾在今年教育部召开的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说,从河南省调查的情况看,除了贷款风险的担忧外,主要是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经济效益差。

    肖新生同时表示,2004年6月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尤其是按照河南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起来的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模式,银行面临的难题应该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

    肖新生所说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是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与以前的旧政策不同,新政策建立和完善了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学校和政府要先拿出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交给银行,将银行贷款的风险共同承担下来。

    而河南省在国家这一新政策基础上,进行了发展和完善,形成了全国注目的“河南模式”——

    首先,河南建立机制,风险补偿金的支付与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直接挂钩。按照合作协议,若学校管理得好,贷款违约额低于缴纳的风险补偿金数额,剩余部分全部奖励给高校;若学校管理得不好,贷款违约额超过缴纳的风险补偿金数额,高出部分学校要另外负担50%。

    其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重心,由原来的银行调整到了高校和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的职能,由过去协调银行和高校的关系,转变为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各项工作;高校由过去配合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转变为贷款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贷款的审核、发放、催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这样,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基本得到化解,管理上也变得更加简单。

    据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至2005年年底,河南省按照新的贷款模式共发放贷款5.7亿元,受益学生12.3万人,贷款实际发放量和资助困难学生人数分别是前5年的5.1倍、4.1倍。该省高校所有提出贷款申请并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困难学生均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

    如此背景下,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戴晓明接受采访时说,此次由银行公布的“黑名单”,就是国家助学贷款旧政策遗留下来的问题。

    他说,目前河南省教育厅学贷中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同时,已经着手对旧政策下发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摸底,将帮助银行完成催收工作。

    那么,把催收贷款的责任转移给高校,高校就能够顺利攻坚吗?对此,郑州市一高校学生处处长李老师分析说:

    首先,高校作为助学贷款的受益人,同时承担助学贷款的催收责任,理所应当;其次,新政策下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金,其比率就是根据前几年的实际情况测算出来的,河南目前执行的是14%,只要学生的违约率低于这个数字,学校就等于完成了任务;第三,助学贷款由学校的老师发放,再由学校的老师去催收,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联系的途径上,都会比银行催收具有优势。因此,虽然新政策下产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没有到还款期,但他认为,学校将违约率控制在14%以内该不是太难完成。

    专业人士:违约者将无处藏身

    一些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目前的有关政策以及社会征信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类似的“黑名单”将会越来越多。那些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者将无处藏身,并且,将因为在银行留下失信记录而影响其此后购房贷款等所有金融业务的办理。

    郑州某高校主抓国家助学贷款的老师说,国家2004年执行的新政策,很重要一条,就是建立了学生还款约束机制。

    国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将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其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将按隶属关系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另外,河南省某银行一位专业人士说,今年年初,一个涵盖了该省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城市信用社的个人信息已经全部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就是说,每一个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等业务留下个人信息的人,都将接受个人信用的审查。

    “目前,这263人今后买房也好、买车也罢,贷款审核都是一大难题。对个人前途发展的影响就更不必说。而随着我国诚信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情况将越来越和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而违约者也将更加无处藏身。”这位专业人士说。

    此外,违约学生还将面临被起诉的危险。工商银行郑州五里堡支行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在北京等地,已经有不少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大学生被银行告上了法庭。而该行在6月10日“催收公告”中所说的“将对借款人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其中就包括向法院起诉这一项。

    生源地贷款巧解学贷难题

    银行的一纸“黑名单”,体现的是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催收的无奈,同样显示出国家助学贷款旧政策的制度设计缺陷。

    2002年河南南阳市团组织和农村信用社联合创造的“生源地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则利用一种新的思路巧妙解决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诸多难题,目前已经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一种重要形式。

    与国家助学贷款长期实行的就学地贷款方式相比,这种生源地贷款方式主要有三大不同:首先,生源地贷款方式考虑到大学生毕业后的流动性,将“贷款人”由学生本人改为相对稳定的学生家长,并由团组织对贫困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其次,从便于管理的角度出发,生源地贷款方式将发放贷款的银行由“就读地银行”改为“生源地的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就近向贫困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并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利率。此外,生源地贷款方式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信用担保优势,要求贷款人的邻居和亲友联名为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在2002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这种新型的助学贷款在南阳市开始发放。一时间,得到众多贫困学生的关注。短短两星期,申请此项贷款的贫困生达1000余人。随后两年时间,该市已有近2000名贫困大学生从农村信用社取得了助学贷款。

    对此,创造这种模式的南阳市农村信用联社的党委副书记丁光远说,让学生家长做贷款人,从根儿上解决了贷款人可变因素大的问题,因为不管学生毕业后到了哪儿,其父母居住地基本上不会变。

    另外,几大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最多只能到县一级,而农村信用社的分支机构却可以到乡镇甚至到村。这样,农信社与贷款人的距离最近,最利于办理手续,也能够了解到贷款人最真实的信息。

    目前,至少已经有浙江、陕西、河北、辽宁、上海、湖北、贵州、江苏、云南等省市已经广泛开展了这种模式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本报郑州6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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