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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赛遭淘汰选手告了公证处
艺人打官司 谁动谁的奶酪
2006-07-17
实习生 邢佰英 本报记者 万兴亚
    正在火热举办的CCTV第十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也要惹官司了,这是记者7月13日从青年歌手阿姊妹举办的关于自己决赛资格被取消真相说明会上获知的消息。

    “家乡亲友及同行们、老师们都认为我是在欺骗他们,在事情出来的最开始的两三天,我谁的电话都不敢接。”阿姊妹如是描述她在得知自己被取消预赛第一名成绩后的处境和尴尬心理。

    阿姊妹说,早在6月17日,她就将北京市公证处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她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翔实律师事务所郭永昌律师介绍,本次大赛的主办方也很有可能因为连带责任被诉上法庭。

    阿姊妹本名李文红,今年24岁,来自河南农村。今年4月,她代表全国中华商业联合会宣传教育部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主办的CCTV第十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复赛比赛后的4月29日,组委会公布她的名次为第一。但5月6日进入决赛前,她被告知,她和另一名刘姓男歌手的顺序颠倒了。这一通知的结果是,她被挡在了决赛的大门外。

    据报道,青歌赛组委会某负责人介绍,赛前阿姊妹和那位刘姓男歌手主动要求调换参赛顺序并经组委会同意,某评委疏忽了这个细节,巧合的是,当晚公证员在统计分数的时候,就是按照这位评委的分数单排定的顺序,原本应该第一刘姓选手却排名居后。并表示,“该纠错”是经阿姊妹签字同意的。

    郭永昌介绍,6月19日,一篇题为《青歌赛“复赛头名”遭淘汰选手质疑主办方》的文章出现在网上,阿姊妹从网上读过后受到巨大的精神打击,其父专程来京向律师所求助。其父拟以监护人的名义诉诸法律,并在审理程序中公布大量事实真相。阿姊妹本人表示,不惧怕演艺生涯被“封杀”的后果,将向法庭披露有关真相。

    事情走到这一步,据说,本次大赛组委会很快也将会“有话说”。可以预期,围绕这一事件的是是非非还将随着官司的展开持续一段时间。

    一直关注大奖赛进程的某公司职员王小姐说:“其实他们(指阿姊妹和大赛组委会)之间的官司谁胜谁负我并不关注,我觉得好玩的是,这么严肃的比赛怎么会出这么大的‘娄子’。”

    事实上,像王小姐这样看热闹的娱乐心态,是越来越多的艺人官司带给读者、观众和老百姓的“观感”。

    北京市奥运与文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京生律师说,因为艺人都是名人,所以这些人打官司才吸引了足够的眼球,引起舆论关注。就他所知,其实艺人官司和普通人打官司没什么两样,甚至发生概率也无甚突出之处,只是因为大家都关注名人,所以才关注名人官司——不是官司本身,而是关注名人又在干什么了。

    与以往圈内纠纷占多数相比,近年来,就大众身边的社会问题打上官司的艺人也不少,著名歌唱家朱明瑛就是一例。

    朱明瑛上一次名扬全国,是因为她演绎的非洲黑人歌曲和牵动人心的《回娘家》。而最近,她却因为一场旷日持久的物业纠纷官司被绑上了诉讼战车,成了官司名人。作为北京某小区的业主,去年,朱明瑛和另一名娱乐圈名人屠洪刚被小区物业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

    朱明瑛说:“我现在是真的累了。本来我和大多数业主一样,只是在为自己的业主权利在抗争,但是因为我的特殊身份,给我的官司带来了很多额外的影响,甚至是负面的影响。”

    打官司打怕了的朱明瑛发现,自己的名人身份是一把双刃剑,很多人对自己的做法不理解,以为是炒作。

    娱乐圈内官司纷繁无数,比如,明星隐私权纠纷、肖像权纠纷,艺人与经纪方之间的利益纠纷、艺人间的矛盾纠纷,作品版权纠纷——如花儿乐队的十几首歌曲涉嫌抄袭事件曾引发一场跨国官司,又如今年众口传唱的《吉祥三宝》被指抄袭,诸如此类的热闹层出不穷。尽管很多明星官司在媒体版面上喧闹一阵子后不了了之,但这挡不住还有无数当红或不当红的“星”们还在忙着起诉或应对被诉。

    那么,艺人官司究竟是怎样一块“奶酪”——让媒体乐此不疲,又让明星及非明星们越炒越红,此外还赚足了公众“眼球”?——一个简单例子就是——那么多的网友为此分帮结派在论坛上大打口水战。

    明星的号召力是媒体涉足明星官司的的第一环,而网络则为公众的反应有了展现的平台——例如,关于明星官司的集萃网页早已亮相。或许,正是公众对明星官司的猎奇心理,让这块“奶酪”增添了一层诱惑力。一位网友发帖称:只要官司牵扯到明星,谁是被告谁是原告都已失去意义,明星才是公众永远的兴奋点。

    多数人认同明星是官司炒作的获益者,而媒体看似是工具却同时也分食这块“奶酪”,公众则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并借此娱乐了心情。每一方似乎各得其所,但仔细想想,真正被忽视或丢失的是对事件本身严肃性的关注。似乎,只要关乎娱乐,一切就是肤浅和不值得深究的。

    事实上,确实不能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在当事人或叫劲或作秀的种种动机下,一些艺人官司目标实为名利。但在一片浮躁声中,另一些艺人官司也并非源于“人红是非多”,而是作为普通公民意在寻求一个法律上的说法。但是,有多少人认真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官司本身的孰是孰非?就连最不该因原告被告身份的特殊而改变公正审判的法官、律师,都无法对艺人官司固有的暧昧颜色不抱有一分敏感。对此,李京生律师就很无奈:“正是考虑到名人效应,所以很多官司在审理中,法官、律师都特别审慎,这反而给官司本身增添了许多不可预测的变数。”

    如此一来,表面上,艺人官司这块“奶酪”被人们争相瓜分、当做娱乐盛宴,实际上,在此种群体狂欢中,人们丢弃了对法律本身的尊重和对事件的自觉反思——而这,恰恰是在浮躁氛围下,人们最需要的那块“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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