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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检察官提醒:
大学生暑期打工谨防四大骗局
2006-07-22
实习生 邢佰英 本报记者 万兴亚
    虽说今年北京的七月酷暑难耐,但学子们趁暑假找份兼职,增长社会阅历的热情却依然不减。“打工”几乎成了“留守”大学生共同的选择。然而,在与社会这所大学“亲密接触”的过程中,一些学生往往因为涉世不深或急于求成,落入招工骗子的陷阱中,不仅损失了钱财,还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春宇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以来,仅该院就受理了8起此类诈骗案,总涉案金额达7.4万余元,受骗人数为234人。他说,这些案件多发生在临近暑期找工作的高峰期,骗子们的作案手段极其相似,“技术含量”虽然不高,但对于缺乏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者而言,却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因而,他提醒学子们,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谨防招工陷阱。

    从海淀区检察院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针对学生和外来人员的招工诈骗案呈多发趋势。张春宇根据已经掌握的案件,向记者介绍了招工骗子们的四大惯用伎俩。

    一是虚假广告,“请君入瓮”。骗子多在报纸招工信息专栏刊登虚假招工广告,诱人上当,如《手递手》报上刊登的一则广告:“环宇星际诚聘:男女商务公关(高薪、可兼职);KTV男女服务生各15名:1200元~1800元+提成;吧员、吧妹、酒水推广:3000元~5000元;歌手、模特、话务员、收银:工资面议……”某校大三男生李某就被这样一则广告吸引,一不小心便踏进了“陷阱”。

    二是巧立名目,借以骗财。骗子抓住应聘者找工作心情急迫而又对该领域工作不熟悉的弱点,在许诺高薪工作后,以收取岗位押金、服装押金等名义骗取钱财。某案中,骗子在承诺为张某提供酒店服务生工作后,以办理健康证、考勤卡、工资卡、饭卡、岗位押金等名义,收取了张某300余元的费用。第二天,当“酒店经理”再次以缴纳服装押金为名收取其2000元时,张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然后拨打了110报警。

    三是假戏真做,精心伪装。在这些招工诈骗案中,骗子们往往披着公司的外壳,数人分担角色,给人一种“正规”、“可靠”的印象。有人负责接待应聘者、有人负责收钱,还有联系用人单位的经理,一切都让人难以发现破绽。然而,就在应聘者放心地签署了协议、缴纳了各种名目的费用后,满心欢喜地要求与“用人单位主管”接洽之时,却被索以更高金额的押金,或遇推诿搪塞、纠缠扯皮,根本见不到“主管”的庐山真面目。

    四是化“敌”为“友”,发展入伙儿。招工诈骗案多为数人结伙作案,而一些犯罪团伙成员,有的竟然也曾经是“受害者”。一些人被骗上当后,为索回钱财,竟助纣为虐,沦为他人行骗的工具。如某诈骗案中,王某、马某均曾经是此类案件的受害人。马某本人曾被某中介公司骗取钱财,发觉上当后找到公司“经理”李某,李某发现马某原来与其是同乡,便邀其入伙儿,马某欣然允诺,此后便扮演起某某酒店的大堂经理。

    张春宇分析,目前,招工中介诈骗案多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被害人法律意识不强,而在发现上当受骗后又因损失较小,或为避免讼累,或怀着“花钱买教训”的心理而放弃报案,从而使骗子有恃无恐。暑期又至,他提醒那些急于找工作的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中介公司应聘时,一要注意查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二要认真检查中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委托招工协议及用人单位的办公地点、电话、负责人详细信息;三要与中介公司签署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要确认有正规缴费收据后再缴纳钱款。如果遇到前文所列举的一些情况则要尽快报案,协助警方将骗子绳之以法,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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