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刘世昕)“自立项目多收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医药用品……”今天,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医疗机构因存在价格违法问题被国家发改委通报批评。 此次国家发改委对8起案件通报批评的背景是,2005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了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国共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元。其中问题突出的8起案件是: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多收取点名手术费,自立项目收取穿刺器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482.99万元。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医院自立项目向患者收取晨间和晚间护理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特殊医用材料等,涉及价格违法金额183.58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收取近视眼手术费、麻醉费、输液费等,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161.62万元。 此外,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天津市天和医院、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也都不同程度存在价格违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