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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
求职心切屡遭“三骗”
大学生打工应防陷阱
2006-08-26
本报记者 潘志贤 通讯员 孙自豪
    

    今年的暑假就要结束了。记者在对河南大学等高校暑假打工的大学生进行专题采访时了解到,大学生由于涉世未深,屡屡遭遇打工陷阱。一些企业深谙学生求职心切、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精心设局,算计大学生,使这些大学生被骗力、骗财、骗色。

    河南大学大一学生胡萍静对记者说,今年暑假,她与几个同学一起在开封一家餐厅当服务生,工资还好,每天16元,工期4天。谁知4天后结账时,老板就给50元。“要就要,不要就拉倒,反正就这么多!”几个女生迫于老板的“威严”,只好少领了14元钱。也有几个女生坚持不走,老板才勉强每人多加了4元钱。

    家在宁夏的李更生也是河南大学大一学生,今年放暑假前就一直在做一份家教,两周前才拿到拖欠了快两个月的工资。小李开始时以为是学生家长手头紧,心想就等等吧。但是他发现,就在他们谈好工资后不到一星期,那家人就新添了一台方正电脑。李更生这才一鼓作气,连续要了5次之后,才拿到了200元,而本来小李应该拿到215元。

    记者按李更生提供的号码拨通了那位家长的“小灵通”,想了解她为什么拖欠学生工资。

    “我没钱怎么给他?”

    “没钱怎么能添置新电脑呢?”

    “不就200元吗……”

    “不是200元,是215元。”

    电话那边急了:“215元怎么了?

    我就不给他了,咋啦?”

    在河南大学,记者接触到的像胡萍静、李更生这样在打工中遇到难题的学生,就有40多个。

    据记者了解,大学生在打工生活中除了上述被骗力之外,还遭遇到被骗财、骗色。

    在骗财案例中,最突出的是中介诈骗钱财。有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抓住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为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等到他们“找到”了,早就开学了,中介费算是白交。7月初,郑州市的一些都市村庄就出现了一些专门骗取大学生中介费和报名费的机构和个人。

    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靠收押金来骗财。有些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

    河南师范大学几名大三学生就被一家公司骗了。他们在这家公司从事文秘、翻译工作,公司要求他们交500元押金。可这些学生在交钱后,这家公司又推托说目前职位已满或暂时没有工作可做,要学生等消息,接下来就没有消息了。后来,这些学生扬言上法庭起诉,才将押金追讨回来。

    有些大学生在打工时甚至陷入传销的陷阱。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不少同学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老师和朋友。上当之后往往是骑虎难下,最终只得白搭上一笔钱。

    此外,一些不法之徒把目光盯在女大学生身上,利用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少、轻易相信人的弱点,进行色情犯罪活动。陷阱之一是,洗浴、酒吧、歌舞等娱乐场所大都开出高薪,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迎宾、侍者、陪聊等。陷阱之二是单独约见女生。这类陷阱多发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时,有的女同学不加考虑,单独应约和对方见面,却遭遇危险。

    “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大学生打工制定的法律和管理规范,现在已经到了建立一种长效规范机制的时候了。没有这种规范机制,学生就要遭殃。”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的田玉洲律师说。

    本报郑州8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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