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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冲刺国家司法考试(上)
2006-08-29
本报记者 王亦君
    距离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还有近20天的时间,如何在这20天里进行最后冲刺?现阶段复习备考要注意哪些问题?各部门法的命题特点是什么?就这些考生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国家司法考试培训的国家司法考试网负责人黄甦老师。

    国家司法考试实务性在逐步加强命题和考试辅导间的博弈已经展开

    黄老师介绍说,刑法和民法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有个说法叫“通民刑者通司考”,不过,从去年试卷看,这两个部门法只占到分值的25%(刑法12%、民法13%),三大程序法占了分值的34%,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法、刑法已经等量齐观了。

    考生必须明白,各部门法在卷面分值的分布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第一,论述题、法律文书写作如果涉及哪个部门法,必然使这个部门法占的分值比例增高。第二,受到新立法、新司法解释出台的一定影响。

    每年司法考试考核范围由大纲和必读法律法规决定,考生一定要清楚一点:考试大纲是司法考试理论法学题目的范围,而必读法律法规是考试试题中应用法学题目的考核范围。从这个划分来看,司法考试题目是由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构成的。司法解释在考试中地位突出,这是我国司法考试的一大特点。

    国家司法考试选拔的是实用法律人才,题目实务性在逐步加强,2003年以前,司法考试题目都是各大高校法学院的法学教授命题,此后,两高系统、司法部的法律实务界人士进入核心“命题组”,并且力度有逐年加大的趋势。

    司法考试以题量大取胜,这是各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共同特点。考生在应试时真正遇到的问题就是怎么处理好答题准确率和速度二者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不解决是无法通过司法考试的。

    多选、不定项选择题决定考生的命运,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多选、不定项选择题准确率都高,反之亦然。通过与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在单选题目和主观试卷分数差距不大。

    去年司法考试试卷充分说明司法考试命题和司法考试辅导间的博弈初步展开,去年司法考试题目给考生的感觉有一些怪怪的,有些题目不是传统意义的考点,参加辅导班对作答一些题目没有任何帮助,甚至形成误导。

    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法理 2005年法理的分值是23分,大概占总分的4%。法理学的复习要注意以下方面:基本概念掌握清晰:法的本体是重点,如法的价值、法的要素、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法律责任都是必须掌握的内容,是法理学恒定的考点。注意法理学和部门法学的结合,是司法考试题目的新趋势。

    考生要特别注意新增的4个知识点:法律责任的竞合、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审判活动中的应用、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法律责任的竞合要注意教材中列举的关于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更是传统重点和新考试趋势的结合,这就更需要理解一些基本原理,并能够熟练应用。新大纲中的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大家也需要注意一下,虽不排除以客观题的方式考查,但这样的知识点对于论述题来讲更为合适。

    宪法 重点是国家机构尤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立法法、宪法修正案、选举法、特别行政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宪法试题多为法条考核。《宪法》、《立法法》这两部分的法条占到考核分值的50%。《选举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法条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出现的几率高。

    宪法在司法考试大纲新增加的知识点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制宪主体、制宪机关、制宪权,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基层政权的含义、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注意复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设置它的意义以及宪法修改的程序中的“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通过”。

    法制史 2005年的考试中占到12分,其中中国法制史9分,外国法制史3分,而且出现了应用题。

    历代法典的沿革变化是重点。像《法经》、《魏律》、《晋律》、《北齐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新刑律》以及近代的一些宪法文件都是传统的重点内容。

    案例考查的考点有:八议(比如对前朝皇室后代的优待叫“议宾”)、公室告、“十恶”(一些罪名容易混淆)、活卖、准五服以制罪、“立继”等,要了解这些相关名词指的是什么。

    外国法制史重点有罗马法和两大法系。

    经济法 经济法是考生不太愿意花工夫掌握的部门法,它的特点是繁杂,这几年的重点主要是:

    反不正当竞争法:5~15条,20条、23条、30条要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掌握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产品质量法:最核心的是关于产品质量的责任。房地产管理法:掌握房地产的交易、规则、转让、抵押。土地管理法:掌握土地的权属,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劳动法:掌握劳动无效制度、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考生重点要注意,国际法出题方式比较灵活,强调理解基础上记忆。特别要注意两个章节的复习:1.国际法上的人,2.条约法。

    国际私法理解部分在第二章和第四章。法律冲突和冲突规范的基本原则,必须理解。第五章就是以记忆为主。

    国际经济法,要在理解上记忆,尤其是二到四章的国际贸易货物法部分。这部分就解决三个核心问题:第一,买卖合同,解决买卖双方的责任。第二,运输,解决承运人的责任。第三,保险,解决保险人的责任。这三个部分需要强化理解性记忆。很可能考综合案例,用多选方式来考。

    最后20天要多做历年真题强化记忆

    黄老师认为,这20天内考生要着重解决好两个备考问题。第一,多做历年真题。以历年真题主导备考方向,对此,一些考生也有质疑。但是,分析了他们的情况,很多都是部门法体系、知识点都没有掌握充分,类似这样的情况做历年真题帮助的确不大。

    辅导班对应试能力的提高帮助很有限。许多考生说:老师讲我都听得懂,可是做真题一做就错。这是因为老师辅导是理论法学讲解模式,是纸上谈兵,对提高应试能力没有什么帮助,法学知识在于运用。对于提高应试能力,做历年真题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有意识的强化记忆。知识点、重点法条的记忆是考生,尤其是大龄考生要格外重视的。记忆直接影响到应试能力的提高,单选题的准确率是以知识点准确记忆为基础的,准确的记忆可以帮助知识点的归纳总结,加强理解,给学习带来充分的自信,如果没有去记忆、或者放弃记忆,那么一定无法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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