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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村400亩耕地撂荒的背后
2006-09-20
本报记者 刘万永
    

    站在长长的田埂上,村民赵某无奈地抓起一棵长得足有半人高的荒草,放眼望去,上千亩地上都是这种长势繁茂的荒草。而在田埂的另一侧,是一片同样葱茏的水稻。

    “水稻是沙岭村的,荒草是我们兰台村的。”赵某说,“人家每年都有收成,我们的地已经撂荒两年多了。”

    耕地上建起商品楼

    兰台村隶属于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地处京沈高速和102国道交叉处。近年来,随着沈阳市重工业基地铁西区部分企业搬迁征地,兰台村一带地价大幅上涨。

    兰台村共有土地2000多亩,集中在102国道以北。由于曾遭受镉污染,2000多亩土地中可用作耕地的只有400亩,这些地紧邻兰台村村庄,多为菜地。污染地原来种水稻,后改为旱田,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40户养殖地也在这里。

    兰台村有1000多口人,人均耕地只有4分,为什么大片耕地被撂荒呢?村民们告诉记者,2004年6月,新任村委会主任黄波上台后,兰台彻底变了,耕地不能种,养殖地不让养殖,目的是要开发、建楼。

    记者在兰台村看到,紧邻102国道,12栋居民楼拔地而起。同时,几栋新住宅楼正在紧张施工。村委会主任黄波对记者说:“2005年我们建了12栋,其中6栋回迁,今年新建20栋。从动迁到回迁,我们只用了11个月,不用说是沈阳,这样的速度在全国也是首例。”

    按照黄波的说法,兰台村住宅面积共110亩。实际上,已建和在建的住宅楼占地已经远远超出这个数字。除村屯改造占地外,新建楼房占用耕地面积至少达到40亩。

    兰台村村民韩绍友对本报记者说,他家承包的1.2亩耕地已经建起了商品楼。

    我国政府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今年8月31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而记者从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局获悉,兰台村此次拆迁改造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于洪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沙岭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的工作人员车非说,自己是今年6月才接手沙岭街道辖区工作的,对兰台村的情况并不了解。“兰台村改造,没有经我的手批过,以前是否有立项报告我也没看见过。”关于兰台村村民回迁的房产证问题,他说:“到目前为止,兰台村一个房产证都没办过。”

    村委会公告:严禁种地,否则后果自负

    兰台村的大规模拆迁,始于黄波上任后的2004年。这年年底,黄波在一个显眼的地方立了块牌子:“禁止种地,否则后果自负”。

    一块牌子并未阻止村民耕种,黄波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兰台村村民2005年年初拍摄的照片显示,通向耕地、养殖地的路口,要么被水泥墩子堵住,要么堆满了垃圾。

    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通知特别指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辽宁省各地相继开展了土地延包工作,但兰台村并未执行这一政策,没有和村民签订土地延包合同。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记者手中的一份兰台村村委会与村民于2005年1月签订的协议书显示:兰台村村委会要求村民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和停耕地)在2005年度不再耕种,村委会给村民每亩450元的土地承包费,村民为2005年度承包地春耕已购买的种子和化肥,凭发票由村委会按价收回。而这些收回的土地都纳入了兰台村的开发范围。

    黄勇是兰台村40户养殖户之一,以养殖猪、羊为主要经济来源。他在一份写给公安机关的材料上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05年4月2日早上4时50分,村治保主任黄海营等多人,把黄勇新建的羊舍推平一半,母亲上前阻拦,被人推倒在地休克长达5分钟。黄海营等还对黄勇的父亲大打出手,造成骨盆受伤。最终,黄勇的羊舍被彻底推翻,养殖户孙景贤、戴文龙新建的鸡舍也同时被推倒。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

    “没了土地,我们今后指望什么?”

    兰台村村民谭国利想起发生在2005年春节的事至今还很恐惧。“正月初六晚10时左右,20多人分乘8辆车来到服装厂叫嚷、砸门。骚扰一直持续到正月二十四。为防止意外,我不得不在门窗上紧急加装了两道铁栅栏。”

    谭家的服装厂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正月是招工季节,但经常会有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围堵在厂门口挥舞木棒,工人们不敢上班,不久,工厂停产了。

    据了解,兰台村村委会主任黄波1990年因盗窃被于洪区法院判刑13年,1998年释放,1999年因寻衅肇事被劳动教养一年。兰台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在兰台村拆迁中,黄波曾雇佣过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对村民进行恐吓甚至殴打。

    对于动用黑社会的说法,黄波坚决予以否认。他对记者说:“沈阳市‘打黑办’、于洪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都来调查过,如果我是黑社会,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吗?”

    一些村民对黄波上任以来给兰台村带来的2000多万元债务也非常不满,对他的个人资产直线增长更是表示质疑。一些村民告诉记者,2000年黄波解除劳教时,家境在兰台算不上富裕,但通过拆迁,现在已经积累了相当可观的家产。3年来,他先后花58万元购买了兰台小学、花48万元购买了前进小学,还拥有大小车辆10多台。

    对此,黄波表示,到2006年,自己已搞了8年煤炭运输生意,有能力买学校的土地。

    然而,上任村委会两名成员的书面证据说:“我们村一所价值58万元的小学校舍,黄波用不正当的手段仅花了10万元即占为己有。”

    兰台村一名村民说,黄波在买下兰台小学前,村里发生了一件非常轰动的事,黄波请两名村委会成员喝酒,酒醉时有两名“小姐”前来陪酒,被人录像并威胁要在村委会播放。

    村民代表刘鹏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确曾发生过此事,“听说他们嫖娼被录像了,但细情不知道。”

    2004年5月13日,沙岭街道党工委下发文件说,兰台村党支部“班子工作瘫痪,各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同意姜某辞去支部书记的申请,停止宋某、王某村支部委员工作。”

    “黄波上任前,兰台村确实没有一分钱外债。”兰台村上届村委会成员书面证实了村民们的说法。

    黄波对兰台村的2200万元外债并不隐讳。他说,欠债的成因是兰台村村屯改造时,紧邻102国道的房子变成绿化带,兰台村对村民进行了补偿。“但现在政府已经进行了补偿,在兰台村三期建楼时开发商会进行补偿,2200万元只是垫付。”

    村民代表刘鹏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自己已经当了10年村民代表,黄波当上村委会主任后实行村务公开,自己也是兰台村理财小组组长,村委会花一分钱都要他知情。

    但是,面对记者,刘鹏云坚决否认兰台村现在有2000多万元债务。“现在村里只有几百万元外债,包括上届村委会欠下的和绿化占地垫付的,现在兰台村可以说是收支平衡。”

    黄波则认为,兰台村现在是最好的时候,因为村民都住上了楼房,“现在是安居,以后我们想的是让他们怎么乐业。兰台村还要进行三期、四期开发,计划建设商品楼70栋。”

    但兰台的村民们却忧心忡忡,“土地卖完了,耕地不让种,我们今后指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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