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县公务员秦中飞,因用手机编发了一条有关当地“时事”的短信,涉嫌“诽谤罪”被关押了一个月。目前,该案有了新的进展。重庆彭水县公安局撤销对其“取保候审”的决定,承认诽谤案属于错案,对给秦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并赔偿其2125.7元。(《南方都市报》10月26日) 冤案昭雪,受害人并且得到了赔偿(赔偿合理不合理我们暂可不去管),如此,这桩由一条短信引起的事件,也许应该说可以结束了。但是,认真回味整个事件的过程,笔者觉得,事件不能就此结束。 首先,谁应该对这一冤案负责似乎还没有个说法。最起码,国家不能胡里胡涂地拿出那2125.7元的赔偿金吧。当然,这笔钱不算很多,由个人来支付也并非支付不起,但是,由谁来支付则是个问题。而且,由这一事件受害的不仅仅是秦中飞个人,甚至不仅仅是他的家庭,还有司法的信誉、政府的信誉、民间对言论自由的信心,等等诸多方面。这显然不是支付多少经济赔偿能够解决的。最起码需要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吧?坦率地说吧,我希望看到彭水的官员能勇敢地站出来,为此担责。当然,如果这一事件能够引致制度的反省及变革,从而有效保障个人的言论自由,更好。 其次,既然秦中飞并没有涉嫌诽谤,那么,对于短信所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有个调查处理,对公众有个交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