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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我国麻醉药品使用量偏少
2006-11-02
    本报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李松涛)“我国麻醉药品的使用量还没有满足临床需要。”在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处长高峰这样说。

    今天是新修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国家药监局的材料显示,该条例实施以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初步实现了“管得住,用得上”的立法目的。

    高峰认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双重性,用得好就是药品,用得不好就有可能成为毒品。

    “麻醉药品是临床必不可少的镇痛药物,由于具有潜在的成瘾性,如果被非医疗目的使用,就成为被滥用的毒品。”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名誉所长蔡志基介绍说,国际上多年来存在的状况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麻醉药品医疗消耗量明显不足。以吗啡为例,2004年全球消耗的33021公斤吗啡中,发达国家占到了93.1%,人均31.31毫克;发展中国家的消耗量占全球总量的6.9%,人均0.75毫克;我国消耗量为415公斤,人均0.32毫克,仅为发达国家的1%,发展中国家的42%。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吴利雅认为,造成我国使用麻醉药品偏少的原因主要在于人们的观念,很多医生不敢给病人用,病人及病人家属也担心用了会上瘾。“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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