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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时评】
痛斥房产商别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2006-11-02
盛大林
    

    在日前举行的一次建筑论坛上,著名房产开发商潘石屹与清华大学建筑系副教授周榕展开了激烈论战。周榕批判目前房地产商存在“与人民为敌”、“宣扬拜金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等“四大罪状”,将“最终自绝于人民”。潘石屹则认为,房产商的营销手段,都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人们对房产商的社会期望值不能太高。(《新民晚报》11月1日)

    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仅从周榕所列的“四大罪状”以及潘石屹的核心回应中,就可以看出:周是在“讲政治”,潘是在“谈经济”;一个强调“政治理想”,一个强调“市场规律”——两人完全处于两种不同的话语体系之中。

    两个体系,两种标准。要弄清是非,必须先搞清楚:房地产是个政治问题还是经济问题?周副教授挑起论争是想讨论什么问题?如果是政治问题,那当然应该用政治标准来评判;如果是经济问题,那就应该以经济规律为准绳。

    毫无疑问,房地产如何经营运作是个经济问题。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资本的本性。房产商如此,各行各业的商人都是如此。只要不违法,房产商有权采取各种手段谋求利润。如果房产商违法了,人们可以举报他,政府应该查办他,但仅仅因为房产商赚钱太多就指责他们,是没有道理的。至于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高档化倾向,那主要是因为市场的需求如此,就像潘石屹所说的那样。如果建造高档房子更赚钱,人家当然会多建。再者,产品生产的结构,也属商家的经营自主权,就像奔驰宝马汽车公司不生产低档轿车一样,都是无可非议的。不管怎么说,这些都与政治或道德没有关系。拿政治标准或道德准则来批判,没有实际意义。

    周副教授所列“罪状”中充斥着“人民”、“拜金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等政治概念。且不说在经济领域中应不应该出现这些词语,即使是现代政治话语体系中,这些概念也在淡化。“人民”这个概念太泛了,含义不清,指向不明。在现代宪政语境中,很少能见到“人民”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公民”、“纳税人”等概念。“拜金主义”当然不好,但它指的是那种金钱至上、不择手段追求金钱的价值观,但金钱等财富的价值,却是不能被否定的。再者,什么叫“腐朽的生活方式”?“腐朽”的标准是什么?难道人们追求高质量的物质生活不对吗?如果不允许商人追求利润,不提倡老百姓提高生活质量,“创造财富的源泉”怎么能够“充分涌流”呢?

    周榕对于目前大量高档住宅建围墙隔绝内外的做法提出非议。他质问:“这不是与人民大众为敌是什么?”我认为,这是典型的神经过敏和无限上纲。围墙是别墅等高档住宅的基本特征。古今中外,深宅大院难道不是正常现象吗?怎么能上升到“与人民为敌”甚至“自绝于人民”的高度呢?再者,房产商只是提供一种住宅产品,是否“与人民为敌”那也是业主的问题。现在有不少豪宅是自建的,那“罪过”属于谁呢?

    诚然,目前中国的房地产业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利润可能偏高、操作不规范以及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等现象,甚至影响到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但这些都是经济问题或法律问题,与政治无关。属于经济问题,应该用经济手段来应对。比如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的市场化程度,让房地产市场充分竞争;属于法律问题,当然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一定要依法依规、严查严办。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把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政治化。

    总而言之,周副教授的“痛斥”听起来慷慨激昂、义正辞严,实际上是乱扣帽子、哗众取宠。没有哪个商人愿意“与人民为敌”(他们还想赚“人民”的钱哩),倒是周副教授控诉的“四大罪状”肯定煽动了“敌对”的情绪——这对谁都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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