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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义工遭遇身份尴尬
2006-11-02
本报记者 潘志贤 通讯员 郭景水
    

    2005年7月大学毕业后,“麦子”(网名)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只要有机会上网,他总要登录“捐书助教网”和“河洛志愿者协会”这两个网站,看看最近协会又有什么活动,以及又有哪些失学孩子接受捐赠重返校园。

    “麦子”曾经在“捐书助教网”做了两年义工,又在洛阳栾川县山区做过半个月的义务助教。

    2003年4月,当时还在洛阳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读一年级的“麦子”,在听了“捐书助教网”发起人的一次讲座后,毫不犹豫地加入到“捐书助教网”,成了该网站的一名义工。

    “《洛阳晚报》曾经在一版刊登过我的照片,报道我们捐书助教、做义工的事情。”说起这段经历,今天的“麦子”仍然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

    大学毕业后,来到郑州工作的“麦子”一下子失去了组织,只能通过上网浏览“捐书助教网”来聊以自慰。今年3月,“麦子”在报纸上看到“河南义工救助联盟网”在郑州开展活动的报道后,再次毫不犹豫地上网登记注册了义工。

    然而,“麦子”在参加了“河南义工救助联盟网”组织的第一次活动后,却感觉有点“不爽”。之前,“河南义工救助联盟网”在其论坛上贴出了要活动的主题——到郑州紫荆山公园擦雕塑。可是,当“麦子”和20多名义工赶到紫荆山公园后,却找不到雕塑,原来公园没有雕塑。这让已经有些义工经验的“麦子”怎么也想不到组织方竟然如此大意。

    “对于义工来说,需要的是一个成熟的、稳定的组织。”“麦子”对他们现在进行的“游击战”感到很困惑,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也随之受挫。

    对于“麦子”的困惑,“河南义工救助联盟”发起人李白认为,大家做义工完全是出于自愿,参加活动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无论遇到什么事,义工都应该首先学会坚持。“‘麦子’以前做义工是在学校,学生的组织性很强,热情也非常高。现在,我们的义工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服务的对象非常广泛,活动开展起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觉得这都是正常的,现在‘联盟’内部开始比较多地注重义工的培训。”

    来自漯河农村的李白,小时候的梦想是长大后当一名警察或者医生,“我很早就有帮助别人的想法。只要能帮助他人,自己就非常快乐”。建立义工组织,李白首先要做的是,把“帮助别人”这个理念向大众推广。登录“河南义工救助联盟网”(http://www.hnyg.com.cn/),首先进入视线的是“做义工是公民的义务,更是责任”这一行字。

    “河南义工救助联盟”自2005年11月成立至今已经1年了,但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联盟”还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至今还是一个“黑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河南义工救助联盟”还不能在公开场所进行募捐或者宣传,不能刻公章,也不能开具介绍信,这给“联盟”开展活动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河南义工救助联盟”的成员到某福利院表示希望做义工时,却遭到对方不信任的拒绝;请求有关部门合作时,对方按惯例要他们出示单位介绍信。“我们一个民间机构,连公章都没有,哪有什么介绍信?”李白说。

    更让他们感到难受的是,有一次,他们在公园门口集合,就因拿不出介绍信而被管理人员毫不客气地轰走了。义工叶子在回忆自己的一段经历时,眼圈都红了:“他们说我不懂规矩,连介绍信都没有,凭什么给我提供贫困生名单!”

    特别是今年4月,另一个义工组织“背影网”在河南某高校开展关爱老人的宣传活动时,因为事先没有得到校方的许可而被不明身份的人打伤,这更让义工们体会到了身份的尴尬。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白说,已经有省直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找到他,可以让他们作为一个二级社团挂靠该部门下属的一个协会,“如果最后能顺利实现的话,我们将会有一个发展的良机。”

    针对“河南义工救助联盟”等义工组织的出现和发展,郑州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明锁教授认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职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诸如义工组织等一些民间组织呈上升发展的趋势。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民间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或者工商部门登记。”张明锁认为,现在这些义工组织的内部管理还比较落后,没有正常的运作机制。因此,一个正式的主管单位应该是这类组织所需要的,这样不但能够解决他们的“黑户”问题,对他们的发展也有利。

    本报郑州11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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