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生在解放前,可能小的时候,也被人称过“大小姐”什么的,所以她有一套“小姐脾气”,比如说,如果什么东西,需要费劲巴力才有可能得到,那她宁肯不要那样东西。无论那样东西,是爱情也好,地位也好,金钱也好。她觉得这叫“尊严”。 我妈平常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该是你的总是你的,不该是你的争也争不来,就是争来了也没意思”。我在她这种教育之下,养成了一种“以与世无争为荣”,“以寸土必争为耻”的人生态度。凡是得不到的,就安慰自己说,本来也不是我的。这种生活态度,倒也没什么坏处,而且使我在成长过程中,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伤害,但是,直言不讳地说,我总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少了什么。因为,我总是先入为主地认为,如果什么东西要去争,那么即使争到也没有意思。可是,我从来没有争过,怎么知道争到究竟是有意思还是没意思呢? 比如说,我年轻的时候爱上一个很优秀的男人,那个男人在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之间犹豫了犹豫,于是我立刻快刀斩乱麻,主动放弃。即使后来人家作回心转意状,咱也死活不给人家半点机会,就这么生扛着。现在想想,争到手固然也没什么大意思,但直接放弃就很有意思吗?我不觉得。假如时光倒流,一切重演,我才不呢。别管什么结果,先争一把再说,就算最后失败,不是跟最初主动放弃一样吗? 前一阵,我一女友,老公有了外遇,跟我大煲电话粥。我妈在边上听个七七八八,问我:“这样的男人还留着他干什么?让他滚蛋!” 我对我妈说,她是想让那个男的滚蛋,问题在于,她得让那男的把房子存款股票都留下。我妈的第一反应是:现在女人怎么这么贱?我当即对我妈说,你们倒是不贱,可是你们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我妈那个时代,女人跟男人离婚,那就得铁骨铮铮满腔悲愤,啥啥都不要,非得自己苦着自己,否则就对不起自己的尊严。而且她们那个时代吧,表达情感方式也特别奇怪,越是自己的亲人,就越不给好脸,否则也是贱。我在这方面,就很让我妈看不起。我妈说我一见我老公,骨头就酥了。男人给两句好话,就笑得狗窦大开一点儿不拘束。总之,给她丢了祖宗八辈的脸。 话说回来,我那女友跟老公的离婚官司打得那叫一个惨烈。当然,我在中间也没起什么好作用——我的态度很明确,感情消失了不能勉强,但夫妻共同财产总得算算清楚吧? 我妈苦口婆心劝我们,当然主要是劝我的女友:差不多算了,打官司累不累?人嘛,只要有房子住,有饭吃,就可以了,不必争那么多身外之物。 我那女友叫了一声“阿姨”之后,说:“咱劳动妇女不怕累。咱没别的本钱,要是再怕苦怕累,拿出那些家有良田万顷的富家大小姐的范儿,谁买账啊?女人要活得痛快,就得闹明白,痛快痛快,没有痛苦的痛在前面顶着,哪有快乐的快在后面等着呢?所以说,该争的时候,咱就得争。” 争的最后结果,是女友和她老公经调解又一块儿过了。我妈说,争来争去又不离了,有意思吗?我说这事吧,搁您就觉得没意思,但搁我们劳动妇女身上,就有意思。因为我们的眼界就这么浅,得到了就快乐,失去了就悲伤,不像你们,得到了还得千万次地考验,稍微有点儿残次,就宁为玉碎。我们不这样,我们能瓦全就瓦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