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发布消息,居民电价听证会定于本月17日举行,广东省物价局也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代表。离听证会只有10天了,但外界关注的听证代表名单却迟迟没有公布。对此,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价格听证只要公开举行就行了,没有要求一定要公布听证代表名单,所以物价局可以不向外界公开代表名单。 价格听证代表的职责,就是代表不能直接参加听证活动的公众,发表意见并争取合法权益。根据这个定义,担任听证代表的首要条件,就是能够代表最广泛和最充分的民意,否则就只能算是以个人身份参与听证,而丧失了“代表”二字的本意。如果要使听证代表能名副其实地代表民意,就必须在听证活动举行之前广泛地搜集民意,并携带广泛的民意参听证与会议。惟有这样,直接与会的听证代表,才能以“公众的化身”发表意见,为公众争利益。 广东省物价局对即将举行的居民电价听证活动,公开表示“可不向外界公开听证代表名单”,事实上,至今也没有公开听证代表名单的意向。据这些迹象推测,参与广东省居民电价听证会的代表,很可能将由听证会申请方(电力部门)和主持方(物价部门)内定。 本该以“公众化身”进入会场的听证代表,却由听证活动申请方与主持方“内定”,这显然既不符合听证制度规则,更可能无法体现真实民意。甚至还有可能:暗地里跟听证活动申请方、主持方关系密切的“内定代表”们,反倒配合其实现“听涨”目的。 那么,如果物价部门不向社会公开听证代表名单,公众就不知道找谁反映情况和委托意愿,也不清楚被“内定”的听证代表对消费者有无争利的能力与责任感。反过来,即便由主办方“内定”的听证代表们也很想为公众争利益,可是,由于他们在事前被“隐藏”着身份而未能搜集到广泛的民意,那么在听证过程中也就仅能表达纯属自身的想法和意见了。 对广东省物价局不愿公开听证代表名单的意图,虽然属于笔者的猜想臆测,但对本可公开的事宜绝不公开,这就不得不令人怀疑其动机。而事实上,此前关于广东省居民电价将举行听证的信息已有透露,并放出话来“上涨大势所趋”(11月7日《广州日报》)。那么结合这个信息来判断,听证活动主办方不愿公开听证代表名单的意图,似已昭然若揭。 退一步说,纵然此次听证会也将给代表独立的话语权,纵然此次电价听证“听涨”还是“听跌”都属客观公正的结果,但在听证的基本程序上也该令公众信服。尤其担负着“确保公共产品价格公平公正”职责的物价部门,就更应通过对听证程序公开的阳光操作,让处于被动地位的消费者既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从而体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意决策原则。即便物价部门绝无偏私心态,那至少也该通过阳光操作规避“瓜田李下”的嫌疑。 我以为,对没有携带民意进场的“暗箱代表”,公众有权拒绝其“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