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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称此案具启示作用
2006-11-28
本报记者 郭剑
    

    11月9日此案原告被告第一次公开亮相法庭之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张笑世教授对记者说过一种假设:把火车头体工队作为共同被告——今天发生在法庭上的事实验证了这种假设的合理性。

    “我上次提出这个观点之后,感觉如果艾冬梅等队员单纯和体工队打官司,从劳动纠纷这个角度来讲,可能要相对容易一些。”张笑世教授说,“目前这个案子的取证过程很困难,因为现在是‘谁主张谁举证’,而如果和体工队打官司,‘举证倒置’可能就适用了。就是说让体工队提供证明,证明他们确实是为运动员创造了比较好的训练环境和训练氛围。”

    “法律上很难讲同情,主要是看证据。比如教练说,根据现在这种教练员负责制,我有权力安排战术,我既然有权力安排战术,就有权力根据我安排的战术分配奖金,这对教练来说是可以说得通的,对法庭来说就是可信的。”

    “所以这个案子最后到底变成什么样子,法庭怎么判,都会给中国的体育人带来一些启示,督促我们加强和完善体育体制和法制的建设”,张笑世说。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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