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12月15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青年话题
【冰点时评】
先完备司法再废除死刑公众才易于接受
2006-12-15
乐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提出:我们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冤假错案?我们能否避免死刑的错杀?我们是否应当把那个终极性的问题提出来——废除死刑。(南京报业网12月9日)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贺教授的提议,在现阶段的中国太书生气了一点。首先说明一点,虽然我不赞成在现阶段的中国废除死刑,但认同未来废除死刑。

    法律其实并不是那么阳春白雪,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法不是主权者专断意志的表达,而是社会诸因素在漫长的历史中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习俗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因素。埃利希更认为,从本质上讲,法律就是一种生活方式。首先,法产生于习俗,习俗是法律的渊源;其次,习俗支撑着法律的运作。只要大多数的国人目前都不赞同废除死刑,那么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废除死刑就缺乏足够的合法性。

    贺教授的论证也许是过于想为自己的学者理想布道吧,从而使用了不当的逻辑。支持废除死刑的论点,不外乎这样几点。一、生命权是最大的,从人道主义出发,“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力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二、再完备的制度也不可能彻底避免在死刑问题上犯错误,但人被杀掉以后再也不可能复生了,这有违现代法治“宁纵勿枉”的原则。三、死刑并不能有效吓阻犯罪。等等。

    但是,贺教授却以国内出现了大量的冤案,如聂树斌、杜培武、佘祥林等等,来论证中国需要废除死刑。这样虽然更能吸引眼球、引发公众的情感,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废除死刑,是不是就能避免冤假错案?

    我们能否避免死刑的错杀?的确不能。绝对完美的司法制度和绝对完美的刑侦过程都是不存在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冤假错案?这好像与死刑的存在没太大关系吧,其原因恐怕得到现在还并不那么完备的司法体制里去找。就算中国废除了死刑,只有无期徒刑了,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在刑讯逼供相当程度上仍存在的情况下,聂树斌、杜培武、佘祥林们就不会被冤枉了吗?

    所谓现代社会,就是法治社会。对于一个现代社会而言,一个体系完备、运转良好的司法体系是必需品,就像大米、鸡蛋等食品对个人生活是必需品一样。公众对于必需品的第一要求就是安全,其次才是品质。红心鸭蛋是品质优良的鸭蛋,但一旦公众知道鸭蛋里面有苏丹红,那公众就不敢买红心鸭蛋了。这种“免劣”的选择当然令人悲哀。但是,你并不能因此指责公众是非理性的愚民。仅仅相反,公众的选择正表明了公众是有理性的,只是这种理性和学者理想有距离罢了。事实上,在是否废除死刑的问题上,公众有一个最大的担心。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有权势背景的重罪犯人,只要没有判死刑,哪怕判的是死缓、无期,在一通减刑、保外就医的运作下,结果五六年就从牢里出来了。公众最担心的就是,一旦废除死刑,会不会连杀人偿命这样最朴素的司法公正都会被破坏?你不能说公众的担心是全无道理的。

    所以说,我们首先需要的还是尽量完备现行的司法体系,提高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增强司法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减少刑讯逼供,等等,让公众对司法——这条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产生安全感。然后再废除死刑,就会比较容易说服公众,让他们接受。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