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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大学生不能按时就业政府安排去基层见习
月生活补助不低于500元 见习期计入工龄
2006-12-22
    

    本报合肥12月21日电(记者黄勇)从今年开始,安徽省将着手建立和完善未按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每年组织4000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设立在基层单位的基地参加见习。

    安徽省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等7家单位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见习制度针对的是回到原籍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通知》规定,见习期间,见习生每月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500元,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此外,见习单位还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通知》指出,对制度健全、见习效果好的见习单位,可确定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见习基地开展人才公开招聘、人才境内外培训、引进人才智力等人才工作,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及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均优先提供服务。

    《通知》要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见习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和就业服务等。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

    此外,安徽省相关政策还规定,对在见习期间获得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见习期计入工龄。

    安徽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疏通和拓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渠道,改善基层单位人才匮乏的现状,同时也可以帮助回到原籍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端正就业态度,弥补现在大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不足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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