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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网络文章惹祸事件调查
2007-02-12
本报记者 叶铁桥
    在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有着18年工龄的李海明,在他38岁这一年遭遇了人生的重大挫折:2006年10月以来,他不仅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而且被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除了党籍。原本是正科级干部的他,被撤销了行政职务和级别,调配到一个下属单位当门卫。能拿到手的工资,则由原本在当地不算低的每月2000多元,降到了275元。

    更让他头痛的是,今年1月22日,他得到单位通知,将他调往贵州绿塘煤矿,这边的工资停发。他得到的口风是:如果15日内没到绿塘煤矿报到上班,将视为与单位自动脱离劳动合同关系。

    李海明说,如果不是在鲁南论坛上发表那几篇惹祸的文章,自己本可以继续过惬意的生活。“但我做这些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自己,也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想表达集团员工中普遍存在的情绪,为了反映基层职工的心声。”

    他所在的枣矿集团下属单位第三工程处(以下简称“三处”)认为,李海明“利用网络歪曲事实,侮辱、诽谤他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网上发文被公安机关侦获

    被处分前,李海明是三处退休管理科党支部书记。工作之余,他还喜欢旅游和摄影。

    从2005年7月开始,他经常在山东省大众网数码论坛里,与一群网友切磋技艺,相邀参加摄影采风活动。

    除了旅游和摄影外,李海明还喜欢写文章,大多是游记,偶尔捎带针砭一下时弊。

    大众论坛里那几篇后来惹出巨大风波的与枣矿集团有关的文章,是他用“马甲”发出来的。“我从来没对谁说过那是我写的,其他人一概不知。”李海明说,在其中的一篇文章中,他还表示了这样做的考虑:“没办法,还得用马甲,我胆子小,请理解。”

    但他没料到,最后还是出了问题。

    2006年10月5日,三处监察科副科长陈伟通知李海明开会。他说,到了会议室才发现,单位好几位领导都在,而且表情严肃。“他们说有人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攻击矿业集团,问文章是不是我写的,我想着不要影响到自己和家人,也心存侥幸,就扛着没承认。”

    他告诉记者,这就算是进入了对他本人的审查期,正常工作被停止,每天定时去三处纪委报到。10月11日,三处纪委书记宫学贵将他叫到办公室,要求他将自己的电脑主机搬过去接受调查,他拒绝了,“我认为那是侵犯我的个人隐私。”回来后,他就将自己电脑上的相关文章做了清理。

    李海明说,10月13日下午,单位领导又将他叫到会议室,这次来了几个他不认识的人,经询问才知道其中一位是枣矿集团保卫处副处长。“他问我,文章是不是你发的?我否认了。他没再说话,就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交给了旁边的人,然后他们一块儿离开了。留下单位保卫科的几个人,不让我离开,也不让接打电话。”

    他后来才知道,这些他不认识的人中间,有枣庄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的人。这些人出去以后,到了李海明家里,搬走了他的电脑主机,从他的办公室拿走了他个人的笔记本电脑。

    “大概在晚上11时多,他们过来告诉我,说经过勘查,文章都是你发的。并且告诉我说,你要相信高科技手段,什么都能查得出来。”李海明说,对方还告诉了他每一篇文章发表于某月某日几点几分几秒,在此情形下,他辩无可辩,只好承认。“我心里想,都是在替别人说话,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按照他们的要求,他在讯问笔录上签了字。凌晨3时左右,李海明获准回家。

    惹祸的几篇网文

    据李海明介绍,有关部门调查的主要是四篇文章。

    第一篇是他在2005年12月16日用“17951”的网名在论坛上发表的《江W,你怎么了?》。文中写道:“看过关于你的一些报道,也听过关于你的一些小道消息,总体感觉你还是一个头脑清醒,有大谋略的人,只是近一年来,对全集团公司上下发生的一些事情产生了迷惑……”

    “三个亮点(指质量标准化、企业文化、环境综合治理——记者注),有钱了,改善一下工作和生活环境,无可非议,但也不至于在井下铺大理石啊,这是三个亮点工作最让人非议的内容之一,各矿这样那样的形象工程、重复建设项目浪费了多少资金?

    “太多的形式主义,填那些谁也不信的ABC卡,浪费了多少纸张和精力,统一服装有那个必要吗?……‘仓廪实而知礼节’,多给工人发些工资,工人自然拥护你,工人自信心强了,集体荣誉感提高了,不是比做什么都能提高企业形象吗?

    “小区整合,那么多不同意见,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听不得一点不同意见,盲目地强调服从与执行,毕竟还是民主社会,连美国民主党都能在公开场合抨击布什对伊拉克的入侵,我们就不能有一点民主的声音吗?

    “中国自古‘不患寡而患不均’,把工人与干部的工资距离拉得那么大合适吗?事实证明,高薪未必真能养廉,最近我们集团公司被检察院查出的那么多贪污分子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不要害怕与群众接触,群众才是支撑集团公司这座大厦的基石,人为地拉那么远的距离有什么意义?准军事化管理有必要吗?敬礼,报告,把个矿区搞得不伦不类,能提高产量还是能确保安全,根本就是不搭界的事……

    “最后一点,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我们共产党人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这篇文章中,我主要就我们集团公司某些单位存在的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工资差距较大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我认为,盲目地强调服从与执行、搞准军事化管理在企业内没有任何意义,同时也对某些领导的官僚作风及选人用人方面进行了抨击。”李海明说,文章中他还写到在论坛发表针对矿务局意见的“大多数同志是没有任何个人目的,直抒胸臆,仗义执言,是真心为集团公司好的同志,……监督太严了会更乱的。”

    记者注意到,文中也有这样的语句,如“你怎么能听任王MN那样的神经病胡作非为呢?你看看自从他来了之后,矿区上下被他搞得天翻地覆,怨声载道。”“……拉大旗做虎皮,欺上瞒下,助纣为虐,营私舞弊,腐化堕落,为非作歹,无法无天,有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让工人心平气顺?”

    2006年6月30日,他用“世人皆醉”的网名在论坛发表了《“三个亮点”是促进还是妨碍了企业的发展》一文,认为“枣庄矿业集团公司不遗余力推行的‘三个亮点’建设,已经并且仍在严重影响着各基层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并认为准军事化管理是被“强制推行的奴性化”管理,“完全没有一个企业管理者应有的智力”。

    同一天,他还发表了《枣矿还是枣庄人的枣矿吗?》一文,对领导层任用上的一些现象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李海明自己也承认,第二篇和第三篇文章的笔调都非常尖锐。记者注意到,这两篇文章中有大量篇幅是谩骂,出现了“疯子”、“汉奸”等词语。

    2006年9月14日,他再次使用“世人皆醉”的网名,在论坛发表了《圆梦》一文。这是一篇小说体的调侃文章,主要描述了2006年9月28日某矿集团万人阅兵式的隆重场面:

    “2006年9月28日,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彩旗招展,锣鼓喧天,某矿集团万人阅兵式在操场隆重举行,某市地方领导和武警某部队有关领导受邀参加了阅兵仪式,宽阔的操场上,来自全矿区36家单位的36个方队,衣着整齐,精神饱满,正准备接受检阅。

    “上午9时18分,阅兵正式开始,只见集团公司领导姜猥,身着由矿业集团骐骥制衣厂制造的少将服饰,全身披挂得光彩夺目,乘坐由王命难驾驶的阅兵车绕场一周,并不时用他带有浓重淄博口音的嗓子向接受检阅的矿工们大叫‘同志们好’。矿工们齐声回答:‘首长好!’姜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而满足的笑容……”全文950字,文章里所描述的内容与后来枣矿集团军训会操的事实有很大出入,李海明说:“我只是看不惯这种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做法。”

    遭遇一连串处分

    李海明说,他从未想到会有人这样追究他的责任。“很明显,我之所以发表这样的文章,是对我们集团的管理模式和种种看不过去的现象进行批评,反映广大职工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情绪,对于我个人没有任何利益。”

    但结果却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在他全部承认的第二天,当地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将他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讯问,并且作了笔录。李海明说,当时有警察告诉他,说犯的只是小错误,到不了拘留的程度,让他放心回家。

    可刚过了一个周末,10月16日,有警察向他递送了薛城区公安分局下达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说,他的这些文章是“歪曲事实进行诽谤”,“决定给予李海明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当晚,他被送往薛城区常庄拘留所拘留。

    “虽然我不服,但还是遵照执行了。”但他没有想到“更大的处分在后面”。10月18日,三处纪委书记宫学贵等人前往拘留所,传达了三处对他的处理意见:开除党籍,撤销正科级,取消管理岗位,降为普通工人。

    10月23日,李海明拘留期满,第二天,单位有人向他传达了三处对他的工作安排,要求他去贵州工作。李海明说,他考虑到父母年迈需要照顾,请求单位另行考虑,让他留在枣庄工作。一周后,单位再次通知他去贵州报到,声称“如果不去,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当天下午,李海明在大众论坛上发表《我还想再说几句话》的帖子,表明了对开除党籍、降职等处分的不满,表示将逐级申诉。

    第二天,三处主要领导找到李海明的姐姐,要她转达可以不让李海明去贵州工作的意思,但必须写出保证书,不再发表任何有关矿业集团的言论。

    “我姐姐转达给我以后,我同意了。11月2日,我去了一个机修厂报到,被安排做门卫工作。”李海明说,此后他确实是谨言慎行,没有在网络上发表过任何有关矿业集团的言论。“但在1月初,有人在网上说我不做声了,是被人收买封口了,我辩驳了几句,告诉他,在这个容易被买走良心的时代,我要用漫长的时间来等待正义。”

    “几天后,三处又通知我说因工作需要,要将我调往贵州工作。”李海明说,“可能就是这几句话,又惊动了他们。”1月22日,单位劳资科通知他,此后机修厂不再给他发工资了,并开具调令,上面写明“元月24日下午4点跟车到贵州绿塘煤矿报到”。

    纪委负责人:处理符合组织程序

    记者就此向三处核实,三处多名工作人员一听到记者介绍身份,就挂断了电话。三处纪委书记宫学贵表示,他们的做法理符合组织程序,但以采访须经上级部门同意为由,拒绝了记者进一步采访的要求。

    在李海明提供给记者的一段他与宫学贵通话的录音中,记者听到了一些解释,宫学贵表示:“你在网上散布信息,针对某些领导人进行侮辱谩骂,这已经超出了企业内部的范围。行政拘留不是一般的拘留,那不是违法吗?处分条例中根据你造成的影响和认错态度,(认为你)已经不具备党员条件了,所以组织才作出这个处理。”

    枣矿集团宣传部部长周脉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情况现在很清楚,事实确凿,他本人也承认。集团公司处理他,不是没有规矩,而是根据法律来的。”

    但李海明表示不服。从1月23日开始,他展开了积极的申诉。在他提供的一份申诉书上,记者看到,他对单位的处理提出了疑问。

    他表示,在《关于给予李海明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中,认为他“侮辱、诽谤他人”的说法与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不符,他在申诉书中写道:“临山派出所相关人员及公安机关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并未认定本人存在侮辱行为,故该处分决定依据的事实被人为夸大。”

    记者从临山派出所负责处理此案的种法功警官处了解到,派出所确实没有认定李海明有侮辱行为,而只认定了诽谤行为。

    李海明说,他还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结果发现,有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他只被行政拘留7天,属于轻微违法,达不到开除党籍的程度。

    他还对单位丝毫不提他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很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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