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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车买房,就是不付工钱
绥芬河法院查封“老赖”账户为农民工讨薪83万元
2007-02-15
王本胜 本报记者 亓树新
    1月22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北寒村的农民工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工钱。说起一年多的讨薪经历,农民工高同江无奈地说:“眼瞅着建筑商有钱买车买房,可就是不拿钱给农民工付工资!要不是法院给俺们撑腰,这钱还不知何时才能要回来呢。”

    2005年8月至11月,北寒村高同江、庄道国等人组织40多名农民为绥芬河市人工湖工程运送石料、挖土方、筑路等,至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牡丹江某建筑公司尚欠农民工工资83万元,多次索要建筑商都以“没钱”为由拒付。这期间,农民工打探到,建筑商不仅购买了豪华住宅楼和高级轿车,而且频频出现在赌场,然而农民工却无计可施。

    随着该建筑公司在绥芬河市的工程接近尾声,农民工担心建筑商“卷铺盖走人”。1月9日,40多名农民工挤满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院长张庆利亲自接待了他们,并为此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

    第二天,主审法官王秋云、贾卫东便赴牡丹江找到建筑商,建筑商说,因开发商欠钱导致该公司欠薪。随后主审法官又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解释:工程款是通过省平台贷款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的。法官再联系银行,银行证实了开发商的说法。最后法官费尽周折查到了施工单位在银行的账户。

    1月16日上午,主审法官获悉施工单位的账户有160万元到款,几分钟时间,就已被取走20万元,主审法官立即查封了账户内的83万元欠款。当第二天另一法院也来查封账户时,而该企业账户内只剩下两元存款。即使这样,建筑商仍说:“别看法院把账户封了,要是你们能把钱拿走,我就把脑袋揪给你!”

    绥芬河人民法院顶住了方方面面的“人情”,最终迫使建筑商与农民工达到和解,农民工领到了总计83万元的欠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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