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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摊贩生路是城管的理性转身
2007-02-27
陈杰人
    

    根据上海市最新出台的《城市设摊导则》规定,从今年下半年起,政府将一改往日对马路摊点一律封杀的做法,部分市区路段经市民同意,便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政府将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今后,市民无需再为修鞋修伞等琐事而四处寻觅了。

    有官方数据说,上海目前的无证摊贩可能在5万个以上,对他们的管理,正如上海市容局环卫处长孙芝兴所解释的那样,小摊贩“光靠堵是行不通的,有些摊点确实便利了居民生活。”事实上,上海的情况也是全国各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共性。

    过去十几年来,我国大中城市对小摊贩,特别是无证摊点一直实行“堵”的治理方式,很多居民经常可以在大城市的街头看到这样的一幕:城管或者市容管理部门的人所到之处,那些违反当地法规或者占道经营的小摊贩们便飞奔而逃。腿脚慢的,轻则被管理者扣下物什,重则被踢飞摊点甚至遭到殴打。长期以来城管制度饱受诟病,原因不仅在于城管人员的素质和违法行政,更在于城管本身就在执行存在争议的政策或地方法规。

    首先应当承认,在一个越来越商业化的社会,人们利用既有条件做点小生意赚点小钱,是很自然的选择。在世界上很多国家,“跳蚤市场”和“家庭商店”都是很正常的风景,非专职商人偶尔摆摊设点也很常见。笔者在美国访问的时候,时常见到一些居民拿出自己家不用的东西摆放在自家门前道路上,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市政管理者对此根本不干涉。

    马路小摊贩的存在,更在于这是最接近民众需求的商业行为。比如,在一个居民区,人们不愿意也不可能为了磨一把菜刀、修一个拉链、买一斤水果而逛上一天街,这些与居民生计息息相关的事务,需要灵活便利的小摊贩来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小摊贩的存在,既有天然合理性,也符合民意的需求。

    当然,如果听凭小摊贩无序存在,特别是如果任由小摊贩,在城市中本已密集和拥挤不堪的道路上自由发展,也会影响到另一类公共利益,即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基本的美观。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国这些年来对城市摊贩实行以堵为主的禁行政策。但现在回过头去看,这个政策的确有值得反省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们近年来所质疑的——城市管理的目的是什么?是由严酷的秩序管制促成一个整齐划一的城市外貌,还是坚持在以民为本的基础上,允许各类商业体在城市中动态平衡?

    对于这个问题,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作了一个令人振奋的回答。他在去年9月于广州召开的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引用国际著名设计师沙里宁的话表示,“城市如同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读出市民们的文化气质和抱负”。这位副部长还以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的观点指出,“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他因此主张城市发展的多样性,并明确认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

    从这个意义上讲,上海这次出台的“小摊贩新政”,虽然所涉事务并非军事政治等重大问题,但蕴涵着一个大道理。它的出台向全国的城市管理者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以和谐为最高价值目标的当下,如何宽容公民的小摊贩行为,如何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通过对小摊贩进行适当、人道的管理,建设一个各种利益和谐共处的美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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