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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疾病,卷走了农家小院的欢声笑语,两位七旬老人担负起抚养幼孙的重担——
没有低保,这个家就毁了
地方财力有限使农村低保整体保障水平偏低
2007-03-07
本报记者 孙海华
    

    农历正月十六,刺骨的山风裹挟着逼人寒气,在秦岭北麓肆意。

    公鸡的第一声打鸣刚刚传出,77岁的王善奇老汉便侧身为老伴掖掖被角,翻身起炕,进灶屋里唤醒梦中的孙子孙女。接着,生火做饭,提桶下到坡底的河道里担水。

    天光未亮,灯火昏黄,这个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五台乡西尧村的破旧农家小院,更显萧条。“这水不知还能担几天?年龄大了,身子骨都有些颤。”王老汉寻思着:今天是星期一,孙子孙女都上学,再怎么拖着拽着,都得拉老伴去瞧大夫了。

    王善奇的家虽不富裕,但生活曾经还算安稳。变故发生在5年前。

    正值壮年的儿子突然开始全身浮肿,之后不能下地干活,卧病在床。看过镇里的医院和村上的大夫,说是“气鼓症”,肝上的病。在病床前伺候丈夫3年后,儿媳最终扔下孩子回了娘家,之后改嫁。不久,儿子离世,留下了两个幼孙。姐姐王苗,11岁,上小学4年级;弟弟王连平,7岁,刚刚上1年级。王善奇和74岁的老伴不得不重新担起抚养后辈的重担。

    “如果没有低保,这个家早就毁了。”见到记者,王善奇不停地念叨着这句话。

    王家不到4亩耕地,全靠老两口务弄。没钱买肥料,劳力又跟不上,一年的收成不够老小4口的口粮,家里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老伴身体不好,但看病还是要坚持步行五六里山路,爬沟越坎,到星火村一名村医家里。这段路,老两口相搀着要走近两个小时,“这里便宜,老太婆总不愿看病,嫌花钱。可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两个娃娃的日子就更没法过了!”

    2005年7月,陕西省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实施,王善奇被列为首批保障对象。

    “现在的生活主要靠低保,一年有600元,去年年底还另外有100元的取暖费。”王善奇说,低保每个季度领一次,虽然现在手头仍不宽裕,但吃饭基本上不用再发愁了。

    在长安区,像王善奇这样的农村低保户有24524人。而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提供的一组数据,该省需要常年救助的农村特困人口近200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6.9%。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纳入低保的有37.3万人,人均每月补助25元。

    实际上,需要保障的人数还更多。仅以长安区为例,依照目前区上执行的“人均年纯收入低于650元”的纳入标准,全区农村低保的应保人数就有33600人。加上其他的生活困难户,这一数字更为庞大。

    这种情况下,只能先迅速开展,后逐步规范;先解决五保户、残疾人、特困户,后逐步增加应保对象;先降低保障标准,后逐步提高保障标准。2005年7月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实施时,陕西省就制定了“低标准、小范围起步,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的原则。

    在长安区,2005年首批纳入农村低保的12902人,人均补差水平96元/年。到目前,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升至24524人,年发保障金300万元,人均补差也提高至122.3元/年。

    “农村低保制度,的确使农村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但其中遇到的一些难题,仍需要政府的进一步关注和解决。”长安区民政局局长王治涛说。

    “和城镇低保政策相比,农村低保的准入线的确偏高。目前,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20元,即可纳入低保范围,而目前农村低保准入线(长安区)为650元,差距过大。”

    其次,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大批应保人群仍未纳入低保范围,整体保障水平偏低。长安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张玲利介绍,按照市区5∶5的分担比例,去年区财政为农村低保分担经费120万元,已经有很大压力。

    按照陕西省规划,2007年起将加大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力度,人均月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2.5元提升到25元,农村低保惠及人数也将由37万扩大到80万。在长安区,到今年第二季度,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将提高到每年300元,然而,这笔钱从哪里来,目前仍是个难题。

    另外,城镇低保随时可以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则只能每年9月申报审批一次,也影响到农村低保的办理。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精力,进一步考虑和完善。本报西安3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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