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方积乾在小组讨论会上呼吁加大禁烟力度。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保振回应说,我国控烟步伐很快,广告减少,但烟草的需求很大,很多烟草商都反映不够卖,“我们很重视抽烟有害健康,但没有烟又影响稳定。”(3月8日《信息时报》) 禁烟会影响社会稳定!这个说法很新鲜。张副局长可能认为,“加大禁烟力度”就是取缔烟草,中国有那么多烟民,一下子“赶尽杀绝”,还不情绪激动地闹点乱子? 香港特区日前出台的新禁烟条例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香港所有的工作地点、公众地点、饭店、街道以及公众游乐场所内的大部分范围将实施禁烟,违规烟民最高可判罚5000港元。此次禁烟运动引起了一大争论,其中一个争论的焦点就是:我们该以什么理由来禁烟?知名媒体人梁文道先生曾在《凤凰卫视》的访谈节目中明确表示:禁烟,如果从保护非烟民权利的角度出发,应该大力支持;但如果单纯的认为吸烟是一种陋习,就该被禁止,则有歧视与侵犯烟民权利的嫌疑。 窃以为,从现代保障人身权利的角度,推动禁烟运动的开展,已经刻不容缓。美国医学研究人员最近发表研究报告指出,被动吸烟即俗称的“吸二手烟”比原先外界所知道的还要危险,一些与吸烟者共同生活的女性,患肺癌的几率比常人多出6倍。如果说烟民在自家卫生间里吸烟是他的权利的话,那么烟民可以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吸烟,无视非烟民的存在,造成了实际上的伤害,就已经是侵害他人权利了。 从这个角度上讲,推动禁烟就是保护非烟民的权利。今年2月起,法国在公共场所实施严厉的禁烟措施;去年,俄国家杜马也出台了严格的禁烟规定。应该说,禁烟运动正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种走向文明的潮流,而禁烟的首要之地便是“公共场所”,则更多地正是从保护非烟民权利出发的。 近年来,大家对于公共场所吸烟的厌恶感正在加强,而变相的香烟广告、缺乏约束的吸烟现象,使得青少年吸烟的比例上升,烟民低龄化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加大禁烟力度正成为一种新的民意。就在该副局长称“禁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闻后面,有网络做了问卷调查,近八成的受访者赞同禁烟。 在一个讲究权利的文明时代,推动禁烟运动,首先就是为了保护非烟民的利益,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