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崔丽)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这项工作的进展状况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工作依法严谨、规范、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各高级人民法院报核的死刑案件,有些已被依法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姜兴长介绍,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新受理的报请核准死刑案件,承办法官均赴当地提讯了被告人,有的到案发现场对证据进行核实,对于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承办法官亲自接谈并制作笔录附卷。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应当核准死刑或者认为原判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不当或程序违法等问题而不应当核准的,都必须切实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必要时,还应提交审判委员会审理决定。今年1月15日,审判委员会在讨论两起死刑复核案件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委托副检察长列席了会议,作为一项法定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作了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