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专家表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体系尚不完善: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比较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探索阶段;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的范围比较小;福利社会化面临着繁重的改革任务;全社会慈善意识还比较薄弱。
这种状况正在得到改变。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国正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据介绍,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把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列为“十一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这是劳动保障事业纳入国家规划纲要的唯一的约束性指标。为此,将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经济组织为重点,加大扩面力度,逐步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纳入覆盖范围;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研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保护合法权益。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做好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形成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强化失业人员参加求职、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在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保,着力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逐步建立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以推进农民工参保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十一五”前三年基本实现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将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覆盖范围。同时,逐步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给付等工作程序,为广大参保职工包括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现在有2200多万人,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地实施这项制度起到主要支撑作用。全国农村五保对象有570多万人,现在纳入到五保供养的有320多万人。此外,全国有700多万农村人口纳入到低保制度,还有1204万人纳入到经常性的定期、定量救助制度等。
新华社记者 雷敏 邱红杰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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