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两会休会。代表委员各有各的安排。有的去奥运工地看望建设者,有的去马路边考察公民素质,还有的去了超市和小市场——不是购物,而是察看食品的质量。
“食品安全的提案,我年年提,一直提了5年,今年依然是个热点!”田惠光委员今年带来的还是有关食品安全的提案,即便是休息日,他仍四处调研,为提案素材作一些补充。
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说着说着就说到“吃”的问题,有位委员还带来一个百姓中流行的顺口溜儿:“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中没数。”
年年老问题,年年新话题,代表委员穷追猛究“百姓不放心食品”,是为了探究如何根除“入口之祸”。
食品安全专家成了“抢眼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陈君石一上会,就成了“抢眼委员”,他是食品安全专家,会上会下都成了临时科普工作者,帮助代表委员们解答生活中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疑惑,还要接受记者的追问。委员小组讨论会仿佛成了安全饮食答疑会。
有人问:“盐水能不能去除残留农药?”陈君石答:“没用,盐水只能抑制细菌,对去除农药没有作用。”有人接着问:“怎么去掉农药?”陈君石接着答:“蔬菜上的农药大都在表面上,用清水清洗就行。”
这两天,“滤油粉”事件成了代表委员们议论的一个最新话题。两会期间,陕西省咸阳市卫生局、榆林市卫生局和西安市卫生局先后对肯德基店进行了检查,并且暂扣了煎炸食品辅料“滤油粉”,理由是“滤油粉”在保持油色的同时可能降低油质,并且在反复使用的情况下产生致癌物质。
最近的消息是,卫生部已经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肯德基使用的“滤油粉”进行检测,“滤油粉”在煎炸油中的残留情况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在进行危险性评估。喜欢吃炸鸡的人期望,最终的评估能够证明这只是虚惊一场,但是谁又能保证是这样的结果呢?
从福寿螺染虫到瘦肉精中毒再到多宝鱼涉癌,饮食文化最发达的民族在过去一年中经受着重重考验——这种考验在新的一年中仍要继续下去。近5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虽有改观,但总体形势仍然令人放心不下。一份最新的调查显示,65%的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市场安全状况感到非常忧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政府关注和解决“入口之祸”的步伐也在年年加大。
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时隔两年后,他又指出,食品药品安全的状况仍然不能令人满意。
正因如此,总理反复强调,要进一步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10个婆婆管不好老百姓一顿饭
“出了事了,谁都不管了,平常都为了获得权力而尽量多控制一些资源,真正有了负面后果的时候,谁都不管了。政府部门看似在管,实际不管,这么多部门管一个餐桌都管不好,这是管理体制的悲哀。”全国人大代表金志国这番激烈的批评,是有针对性的。
2003年,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在药品监管的基础上,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以及依法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责。
同时,分环节管理也在改革中日益清晰: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质检部门负责监管食品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流通环节;卫生部门负责监管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则负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及餐饮消费的行业管理。
应该说,这是一张从地头到餐桌的完整网络。在这个网络上,一口肉猪从生下来到成为盘中餐,要经受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环境等七八个部门的监管。可不幸的是,即便这样,也不能阻止“瘦肉精”事故在2006年再次泛滥。那些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还是放倒了300多人。同样,这张网也没能提前阻止红心鸭蛋事件、陈化粮事件、桂花鱼事件……
按老百姓的话说,这是“10个婆婆管不好居民的一顿饭”;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的话说,这是多头管理惹的祸。多头管理的本意是为了集中多部门的力量干好一件事儿,但是它增加了部门协调的成本,特别是在一些衔接地带很容易出现问题,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有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后都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投诉电话很多,但是受理投诉的很少。”
作为青岛啤酒总裁,金志国不仅关心监管不力带给中国老百姓的灾难,同样痛恨食品安全事件对中国品牌的不利影响。他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形成了危机,威胁到中国产品的国际化。因为担心中国产品在安全方面有问题,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采取诸多手段限制中国产品的销售。
食品安全法何时出台
两会上,除了多头管理以外,代表委员谈得最多的还是食品安全立法问题。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修订于1995年,其体例和内容都已经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徐景龙代表表示,没有食品安全的基本法、核心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重大缺失,也是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却无法彻底解决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持类似观点的还有祝义才代表、杨允中代表和田惠光委员等。他们建议,希望建立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让各级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有法可依,从而能够消除当前的执法空隙和安全隐患。
这是一条艰难之旅。
早在2004年,不少全国政协委员就提出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建议。当时,国务院已经定下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为主的原则,而《食品卫生法》的修订却没有及时跟上这一变化,各环节的职责在法律上没有廓清。这直接导致了“人人都可管、人人管不了”的局面:有利争,有责推。
《食品卫生法》在某些具体的规定上也严重落后于现实的需要。比如它规定“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但是现在发现,损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已不仅仅限于“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某些食物符合卫生要求,但营养缺乏或者食用方法不当,同样可能损害健康,如卫生指标合格的“假奶粉”。另外,《食品卫生法》对违法企业和产品的处罚过于软弱,最高5万元的罚单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
记者获悉,修订《食品卫生法》的准备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年,但是因为各方意见冲突很大,具体出台时间仍然不可预测。
今年将有新气象
田惠光委员认为,随着政府越来越重视,百姓食品安全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有关法律的修订尚不可期,但今年仍然有一些新的气象值得关注。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要求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市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具体责任,并规定如违反相关细则,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它还对市场的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以及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生鲜食品销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食品的流通环节可追溯有望在今年成为现实。
与此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今年要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制度,努力在年底实现所有国标、行标的食品添加剂全部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掌握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和添加剂来源。
农业部则从2006年1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以及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
国家工商总局还把今年确定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以扭转劣质产品洪水般“上山下乡”的趋势。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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