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可以说是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关系到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其安全运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近几年社会保障基金案件频发,特别是2006年发生的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金额达34.5亿元;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核实的违规资金也高达71亿元,部分还无法收回。
为什么进了“保险箱”的社会保险资金并不安全?
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委员认为,首先是管理体制的问题。一方面,社保基金的委托人、投资管理人往往是同一个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很难做到严格规范和风险控制,这是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重大缺陷之一;另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归劳保部门统一征收发放,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财政、税务、审计等多个环节,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存在交叉、责任不明,“相互扯皮”,管理漏洞多。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管理也存在类似问题。
其次,基金运作不透明。李利君委员说:“目前几乎所有已发的社保基金案件都是暗箱操作的结果。公众没有知情权,无法监督。”
李利君委员认为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缺乏有效监督是另一个主要原因。社会保险基金专门法律缺失,现有的大都是部门规章,层次低、效力差、权威性不够、操作性不强,法制约束力差。不少地方既无内部监督环节,又无有效的外部监督。有的地方可以完全不按规章办。领导一句话,就能动用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社保基金。
“冒领医保金几千元、几万元的事接连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报批既不需要‘三堂会审’,又可以不要就诊医院、医生和病人签名或盖章,就一人可签批。又比如上海社保基金案件,其根本原因就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和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在企业年金处理上的权力不受限制和监督。”
李利君委员说:“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基本上还处于一种粗放的、低级的部门规章规范调整阶段,缺乏应有的严格的法制调节制约。这种状况与现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要求很不相适应。”
除了建议尽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法》,李利君委员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一是改革和完善现行社保基金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透明运作的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保障基金安全运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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