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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部分煤矿大量收购盗伐林木
2007-03-13
    

    本报讯(记者张文凌 通讯员邓瑾)日前,云南省曲靖市森林公安局破获多起煤矿非法大量收购盗伐林木案。

    今年2月底,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龙庆乡林业站发现当地一杨姓村民一个多月来,多次到本村的集体山上偷盗栎类幼树1258株,作为插条卖给煤矿。此事引起了警方的关注。不久,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富源县后所镇李子川林场有人滥伐林木。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滥伐林木的组织者是富源县后所镇顺场煤矿矿长敖某,敖某于2006年10月24日以2.1万元向富源县后所镇岩山村委会承包了李子川林场后,在未办理任何相关证件的情况下,组织煤矿工人在李子川林场砍伐了华山松135株,预计用作煤矿的坑木。根据《森林法》规定,富源分局对敖某给予了林业行政处罚。

    煤矿开采每天都需要大量坑木,135株华山松锯成坑木后,仅能供一个年生产能力5万吨左右的煤矿使用3天至4天,因此不少煤矿都在大量收购坑木。据警方介绍,一段长约两米的坑木,煤矿的收购价格约为5元。利润大,风险小,于是不少人纷纷参与砍伐活动。今年以来,曲靖市森林公安机关已经查获了多起当地煤矿非法砍伐、收购木材或盗伐者盗伐林木后出售给当地煤矿的案件。

    今年年初,宣威森林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团伙盗伐林木案,涉案人员达33人,以宣威市龙沟煤矿井长李某和出纳浦某为首,团伙人员大多是当地村民。李某和浦某从2005年2月以来先后多次非法收购坑木4000余节。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其中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在逃人员进行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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