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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
2007-03-14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668件,结案数同比上升14.77%。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05件;审结民事案件673件,诉讼标的额151亿元;审结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318件;协调和督办跨地区民事执行案件213件;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059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5007件,结案数同比上升2.07%。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01379件,判处罪犯889042人;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382407件,诉讼标的额6827.8亿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505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323件,涉及赔偿金额3484万元;办理执行案件2149625件,执行到位金额3455.8亿元;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97468件。

    肖扬说,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再审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关于2007年工作安排,肖扬说,最高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和监督职能,为实现我国在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肖扬向大会报告了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着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益;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1620人,提起公诉999086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40041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9966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623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国家支农资金、征地补偿金和扶贫、救灾、救济等款物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878人,私分、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出卖国企利益的国有企业人员10742人;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金额15亿多元。

    贾春旺说,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一是健全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四是继续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五是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作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

    关于2007年工作安排,贾春旺在报告中说,今年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贾春旺向大会报告了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水平;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蒋正华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刘明祖、杜青林、李克强、李建国、李源潮、杨国庆、何椿霖、张庆黎、张春贤、张高丽、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姜恩柱、郭伯雄、龚学平等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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