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渠道获悉的信息表明,从2001年就开始起草的汽车“三包”规定依然“待闺”,不会在今年“3·15”期间出台。
近三年来,曾几度传出汽车“三包”即将实施的消息,但始终是“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来”。在汽车业快速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中,消费维权这一重要“板块”依然停留在历史的起点上。中国汽车消费者在维权路上仍无利剑在手,对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汽车厂商只能说“无奈”。
来自中消协的统计显示,2006年汽车投诉案件达7761件,同比增长15.9%。其中,汽车质量问题成为汽车投诉的重点,有5276件,接近汽车投诉总量的七成。事实上,这个数字比中消协统计的要大得多,查阅一下各汽车网站的论坛,消费者的各种投诉不胜统计。
所谓“人无完人”,车也是一样,即便制造工艺多么先进,也避免不了疵品。在此前提下,倘若没有健全的维权法规,消费者就是弱势群体,能否如愿买到一款放心车,全凭运气。消费十几万元,几十万元,也许买了一个“包袱”,想把这个“包袱”卸下来,也就是“更换或者退货”更要看厂商的觉悟。然而,和厂商谈觉悟,事情就复杂了。在利益面前,觉悟脆弱得不如一层纸。
目前,汽车消费维权的法规依据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这个法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通过5个途径来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未协商一致,可向消费者组织请求调解;向行政部门申诉处理;依据双方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事实上,从一开始,厂商就占据主动,由于没有“三包”法规做支撑,消费者只能屡次修车,陷入推诿扯皮中。当消费者与厂家的协商转移到请求相关部门调解、申诉、仲裁、判决后,这个维权之路也就踏上了“不归路”,在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资金后,能否如愿还是未知数。尤为关键的是,这些相关部门即便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缺乏有力的法规依据。
源于此,汽车“三包”呼声越来越高,但“神龙见首不见尾”让消费者“望眼欲穿”。一位业内专家解释说,汽车“三包”难产,“主要原因是厂商、经销商之间的利益很难平衡,而质量事故的鉴定更难。另外,谁来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检测费用等细节问题。这些问题一直没法解决,所以一推再推。”
“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这“三难”总结来看就是汽车“三包”执行难。源于这些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难题,汽车“三包”几乎要流产了。今年“3·15”前夕,业界甚至出现了一股反对“三包”出台的声音。有业内人士认为,提高汽车质量,完善售后服务要依靠市场竞争,政府没有必要进行“干扰”。作为提高竞争力的需要,厂商自己会渐进推出与“三包”相似的服务。
这个观点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述,就是说: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汽车厂商的“觉悟”会逐渐提高的。按照这种说法,何止是汽车厂商的觉悟会提高,总有一天,人类的觉悟会提高到没有犯罪,没有欺骗。但能否说,因为会有这样的预期,我们现在就可以放任犯罪,为欺骗叫好呢?
汽车“三包”定然是要出台的。手机、家电的“三包”法规在当年出台的时候也曾有过类似的阻力,不是也一样克服了吗。源于汽车产品的复杂性,记者认为,与其让汽车“三包”出台一味地拖延下去,不如从现在起分阶段实施。我们的很多行业曾经对“入世”何等恐惧,现在不是也过来了吗。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汽车本身是消耗品,每年因为汽车质量等问题出现的纠纷非常多。如果汽车“三包”政策能够出台,会让更多的消费者敢于购车,一定程度上也会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
汽车消费需要一把维权的利剑,汽车业的蓬勃发展也需要这把利剑来护航。因此,汽车“三包”的出台不单单只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更会促使汽车厂商苦练内功,提升中国汽车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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