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黄博)民办高校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构架中的重要组成部门,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外事学院院长黄藤建议我国能够“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 黄藤代表指出,国家推出“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工程”,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基本精神,是在新的高等教育发展背景下,针对民办高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所采取的实事求是、灵活变通、富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贯彻措施;在分类支持的原则下,能够使民办高校特别是优秀民办高校享有与优秀公办高校同等的权利,获得中央财政的直接支持和奖励性资助的权利与机会。 黄藤说,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已经有“211工程”和“985工程”的相关成功经验可资借鉴。在由国家构筑的示范性高等学校的平台上,重点支持一批优秀民办高校在较短时间内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可以极大地促进和带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他认为,“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工程”建设,既是中央财政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直接投入,也是中央政府对优秀民办高校的荣誉性、奖励性评价,因此,它既可以作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全国民办高校办学质量评估与监控的有效行政手段,还可以作为全国民办高校“创优评差”的目标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