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些代表委员,敢于说实话,为百姓代言;有这样一些代表委员,不畏权贵,为正义执言;有这样一些代表委员,潜心调研,广开言路……正是在这些代表委员的声音和力量汇聚中,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民主在推进。
本版刊登的,仅仅是5000多名代表委员的缩影。
黄景钧:在收容制度棺材上楔入最后几根钢钉
本报记者 赵飞鹏
有人总结黄景钧委员的提案有两个特点:一是影响力大;二是跟法律有关。
2002年,黄景钧家中装修,施工中给他搞装修的农民工大白天给收容了,理由是“衣衫不整”。吃惊之余他赶紧去查阅资料,结果令他更吃惊:在收容遣送过程中,有的地方对被收容人员拳打脚踢,甚至致被收容人员残废甚至死亡。
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黄景钧提交了一份提案——《尽快依法规范“收容遣送”》。这篇千余字的短文,一时掀起了关于“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正值此时,“孙志刚事件”发生了。在这起著名案件的推动下,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2003年7月3日,民政部答复黄景钧委员:“您的提案对推动这项制度改革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李力:公民获得政府信息不应是“恩赐”
本报记者 王亦君
1月中旬,我国首部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即将公布实施。
2003年全国两会上,时任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的李力代表提交的第一份议案,正是呼吁尽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其核心内容是敦促各级政府依法公开行政程序和相关政务信息,建立“阳光下的政府”。
当年两会上,李力对媒体谈到政府信息公开时,曾用了“被赐予”三个字。在这三个字的背后,反映出的正是在信息公开方面社会公众的被动与政府部门高高在上之间的关系。
现在回想起当时提出议案的初衷,李力认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做任何事情就是要为老百姓去服务,你有什么理由可以不把它亮出来让大家了解?从这样一个基本理论来看,政府就应该这样做。”
李力表示,事实上,如果政府能够有效实现信息公开,行政透明,将比任何一个单项改革措施都更具实质性效果。
周家贵:孩子们坐上安全校车,我放心了
本报记者 崔丽
2006年12月,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获得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周家贵感觉自己心里的一块石头也落了地。
经过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这说明孩子们的安全问题有了法律保障。”周家贵代表说。
当代表几年来,周家贵深入50多个乡村,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多人次,提出建议40多件。他提出的防止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被农资涨价所抵消的建议,受到重视。他还倾力农民教育脱贫,2005年与职业学校合作开办了二年制的农村教育扶贫班,专门招收农村初中毕业读不起书的贫困学生,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尽快实现个人成才、家庭脱贫。
夏家骏:对民意表达已予以充分重视
本报记者 王亦君
2005年2月20日,本届政府在中央政府层面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写入修订后的《国务院工作规则》。
夏家骏委员告诉记者,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变化:“显而易见,《规则》对民意表达已予以充分重视。”
夏家骏就此评价道,实践证明尊重民意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1998年,夏家骏就提交提案,要求各地“重视解决陈年积案”。
为了核实群众寄来材料的真假,夏家骏假扮成破衣烂衫的“上访户”,在北京某家司法机关上访,在接待室,他得到的答复就是两个字:“走!走!”
2004年,黑龙江省鸡西市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假报告欺瞒中央,问题反映到夏家骏这里,正是夏家骏给温家宝总理的直言上书,使得这个造假大案得到了公正的解决。
就是这个案子让夏家骏的名气更大了。
曾经有人说夏家骏“不讲程序”。夏家骏说:“不是我不讲程序,而是一些地方、部门根本不按程序办事,我只能找更高层次的领导反映问题。”
海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本报记者 李健
2003年9月,时任中国少年报社社长的全国政协委员海飞,接到来自广东惠阳的27名小朋友的来信,希望“全国所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免费向青少年开放”。《中国少年报》以此在全国展开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该不该收费”的大讨论。
“讨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政府部门的重视。”海飞委员回忆说。他就此到部分城市做了深入调研,最后向全国政协提交了一份《建议全国公益性文化场馆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提案。
全国政协将此提案列为重点提案,文化部作了认真的复函。2004年3月19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2004年5月1日,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实行半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社会开放。
李东辉:儿童可以6周岁入学了
本报记者 李润文
2005年3月,历时一年多的调研,李东辉提交了他的第一个议案。随后,他的三条建议被写入《义务教育法》。
刚当代表那会儿,时任广东省化州市副市长兼教育局长的李东辉,一有空他就往下跑。他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智力发育早,原来7岁才能入学的规定已经影响了孩子早期的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时期学校的等级评定制度导致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引发“择校热”。
2005年3月,李东辉把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带到了全国人大会上,立即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许多代表纷纷联名,提请人大常委审议,修改义务教育法。
2006年6月29日,由他发起建议修改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将儿童入学年龄由7周岁提前到6周岁,而且取消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等级评定,同时确定了素质教育的法律地位。他的三条建议都落实了。
看到全国的孩子因自己的建议受益,李东辉高兴得不得了:“比当副市长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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