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就读于四川一所师范院校,所学的是师范专业。我原本打算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可是《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明确规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1.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者……” 而我身高只有158厘米,按照该体检标准我将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也就无法从事教育工作。 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中已经取消了身高体重的限制,为什么部分省份的教师体检标准中还要加以限制呢?长的矮就不能当教师吗?教师在学生中的高大形象必须通过实际身高来塑造吗? 其实,很多省份对申请教师资格者没有身高限制,为什么在四川,男子身高必须在160厘米以上才能当教师呢? 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就业者受到很多方面的歧视,但最大的歧视是来自某些政府部门的歧视,是来自不公平就业政策的歧视! 希望我反映的问题能够通过贵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编辑注:经编辑核实,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附件二”中,确实明文规定:“1、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者”视为不合格。 本版信箱:zbs@cyd.net.cn欢迎读者提供报道信息和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