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电(记者董伟)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文件,对今年3月发生的北京地铁建设工程施工事故进行了通报。通报称,事故发生后,该局第二工程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负责人隐瞒事故情况,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性质恶劣(有关事故原因和性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07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中铁十二局第二工程公司在承建北京市地铁10号线2标段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施工复杂的地质情况了解不清,当施工断面发生局部塌方和导洞拱部产生环向裂缝的险情时,未制定并采取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指挥作业人员实施抢险,导致发生二次塌方,造成6人死亡。 通报指出,这起事故反映出地铁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