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5月8日电(记者周凯)5月6日,因携带乙肝病原被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宝”)辞退的吴伟收到了江苏省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定书,他的请求依法裁定撤销自己与泰金宝签署的离职协议等三项仲裁申请被驳回,理由是“证据不足”,而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仲裁申请则不在劳动争议仲裁范围之内。吴伟的另两名曾经的同事赵强、方娟也收到了同样的仲裁裁定书。
吴伟、赵强、方娟(皆为化名)都是泰金宝光电的员工,但是去年11月1日公司组织的一次体检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检后1个月左右,他们3人先后被公司要求自动离职。事后他们才知道这次全公司共有22名员工被要求自动离职,因为他们在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病原携带者,有的是“小三阳”,有的是“大三阳”(本报2007年2月5日曾予以报道)。
今天,吴伟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表示,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定认为自己和泰金宝签订的离职协议是有效的,“但我们当时是出于无奈才被迫签署这份协议的,仲裁委员会并没有考虑。”
吴伟告诉记者,他在离开泰金宝之后,又在一家当地的台资企业工作了3个月左右,但前不久又离开了这家公司。“当时进这家公司时正好躲过了年度体检,所以没查出来,但很难说明年的年度体检会不会查出来”,由于对工作和薪水都不太满意,前不久,吴伟向这家公司辞了职。有意思的是,刚辞职不久,吴伟在这家公司的主管就打电话给他,原来泰金宝已经知道吴伟在这里工作,并通过他的主管告诉吴伟,泰金宝想和他谈一谈,不过吴伟拒绝了泰金宝,让泰金宝直接找他的律师谈。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只要我还在吴江工作,泰金宝就能找到我新的工作单位,也就意味着我携带乙肝病原的事情很容易被新的单位知道。”吴伟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其他一些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朋友在找工作的时候,首先不是看工作适不适合自己,而是看公司的体检“好不好过”。
吴伟告诉记者,他和赵强、方娟准备在5月20日前向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泰金宝侵犯平等就业权,几项诉讼请求和仲裁申请请求相同,“我们一定会把这个官司打下去的,我们也相信一定会对保护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待遇起到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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