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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状告网游公司一审胜诉
法院认定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2007-05-15
呼乐乐 本报记者 孙海华
    

    辛苦练就的顶级“魔杖”却被系统删除,一怒之下,玩家状告网游公司索赔1元(本报1月20日曾报道),日前,这起因虚拟财产丢失引发的侵权案在西安一审宣判:网游公司被判返还玩家所拥有的“18魔杖”,并赔偿人民币1元。有法律专家表示,此案判决明确了虚拟财产的价值应受法律保护,进一步推进了对我国网络环境的规范。

    2006年4月16日22时许,西安游戏玩家薛刚登录游戏时惊讶地发现,自己在《热血传奇》游戏中拥有的一把顶级网络道具装备“18魔杖”没有了!这把“18魔杖”是他在游戏中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练就的,在他所在游戏区里属性值最高。“很多玩家出价人民币万余元购买这个装备,也没舍得卖。”

    薛刚立即与代理这款韩国网络游戏的上海盛大网络公司联系,被告知其“18魔杖”被公司删除了,原因是其属于“变态装备”,可能影响游戏公平,对此,盛大有权删除。薛刚后要求盛大网络恢复,但遭到拒绝。

    为讨要魔杖,2006年7月,薛刚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盛大返还属于他的“18魔杖”;公开向他道歉并赔偿损失1元。“索赔1元钱只是象征性的,主要是提醒更多的网络游戏运营商维护网民的权益。”薛刚表示。

    针对薛刚的诉求,盛大公司承认删除薛刚“18魔杖”的事实,但辩称:薛刚在安装游戏时,接受了用户协议,根据该协议内容,盛大有权删除“变态装备”。

    法院经审理认为,虚拟财产是网络游戏中的一种有别于有形财产的新型财产,包括游戏中积分、装备、账号和货币。其在虚拟环境中的作用决定了其可以被人占用、使用等。游戏玩家要取得虚拟财产除了花费时间外,还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同时该虚拟财产通过现实中的交易能转化为货币,因此虚拟财产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具有现实财产的属性。

    另外,对于被告以维护游戏公平为由删除原告的“变态装备”问题上,法院认为原告的魔杖是在被告运营的游戏平台上,通过被告提供的程序和方法取得的,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5月11日,法庭在被告律师缺席的情况下宣判:“薛刚在游戏中取得的魔杖,是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故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上海盛大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薛刚所拥有的魔杖,予以恢复;赔偿薛刚人民币1元。”但对于原告要求公开道歉的请求,法院则予以驳回。

    此案的判决也引起网民的热议。“判决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这对广大游戏玩家来说是个‘福音’。”

    有法律专家表示,我国目前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国家也没有立法,使得针对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一直存在争论。此案的判决,将对我国虚拟财产保护的相关立法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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