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6月1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经济
《管理办法》迟迟不见出台 试运营两年仍难“转正”
“正规校车”为何上不了北京的路
2007-06-01
实习生 王烨捷
    

    曾经乘坐过中天利嘉家政公司和阳光彩虹校车管理中心两种校车的2年级学生小何,每天不得不坐在爸爸的电瓶车后座上下学。何先生说,等北京“正规校车”开通以后,一定让孩子每天坐校车上下学。

    何先生说:“家长自己找的车,学校说不安全;教委推荐的校车,在质量、价格上又不让人满意。而且,到底哪些是正规校车,并没有一个规定。索性自己送。”

    像何先生一样在校车选择上“宁缺勿滥”的家长不在少数。据了解,包括由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和崇文四城区教育产业管理部门两年前联合发起成立的阳光彩虹校车管理中心(现名为“阳光彩虹校车运营部”,以下简称“阳光彩虹”)及其接送车在内,北京至今尚无一家正规的校车公司和一辆正规校车。

    笔者于去年12月、今年2月、4月三次致电“试运营”两年多的阳光彩虹询问“转正”事宜,得到的回答却始终是“应该快了”。

    眼看全国各地的中小学生陆陆续续坐上政府或公司运营的放心校车,北京的中小学生、家长和学生接送车经营者们,只能望眼欲穿地等着原本有望去年出台的《北京市学生班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共校车和校车公司

    近年来,社会各界都在为解决我国中小学校校车问题献计献策。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部门经济学研究专家梁雪峰对校车两种不同性质的运营方式曾有过比较清晰的分析,并被我国一些城市、地区所采用。

    第一种是:由政府调配资源,提供公益性校车服务。比如,政府可以整合通往城乡的公共汽车资源,调整部分城市公交车线路侧重学生接送。或者,可以统一使用政府部门或企业的闲置交通工具。由于服务的非营利性质,可以享受诸如“行车优先”、“税收减免”、“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来降低运营成本,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这种公益校车服务在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实行。比如,张家港市的“校车公交化运作”项目,确定了214条学生公交路线,由市交通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出资1500万元购置59辆新车,面向社会招聘80名驾驶技术过硬、安全意识强的专职驾驶员。

    费用方面,张家港市规定乘车学生每学期负担220元,城乡低保户和边缘低保户的子女则免交乘车费。其他不足部分,采取由政府分级“买单”的办法弥补——市管学校由市财政全额补贴;镇管公办学校由市、镇两级财政各补贴50%;而对于民工子弟学校,则采取市财政补贴50%、镇财政补贴30%、学校补贴20%的办法解决。

    如果说,公益校车服务仅仅适用于个别经济较发达城市或者地区,第二种校车运营方式——“校车公司式”运营,亦能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便利。

    具体表现为:政府管制下,由私人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其中,政府管制包括准入管制(例如,什么样的车、司机可以参与校车运营)和价格管制(每人每天每公里的收费标准多少)两个方面。

    据悉,在美国,从专门校车生产企业到校车维修公司,已经形成了一个年产值达150亿美元的“校车产业”。

    在我国,继去年颁发了《沈阳市交通局农村校车审批管理办法》以后,沈阳下属的新民市交通局开始尝试校车公司化运作模式:151辆新车由政府投入100万和车主出资共同购买,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些车辆的运输管理费、营运税、养路费等给予了减免。当地政府还将给每辆车每月发放补贴757元,用于补助油耗、保险等各项费用。

    全国各地校车实践一直在进行,北京市也在2005年2月迎来了全市第一家由四城区教育产业管理部门发起的“试运营”校车服务商——阳光彩虹。然而,两年过去了,北京的中小学生依然没能坐上“正规”的校车。

    《管理办法》一拖再拖,校车市场“垄断”萌芽

    阳光彩虹的出现,似乎是北京接纳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前奏。然而,这个长达两年多的“前奏”,仍然没能形成校车公司运营的标准模式。

    “原来,孩子坐住总集团的校车。今年1月开始,学校通知家长,让坐阳光彩虹的校车。否则,出了问题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后来,学校干脆不允许住总校车上的阿姨进校门去接孩子。”北京灯市口小学的学生家长魏女士曾向媒体出示一份学校发出的通知,上面写着:为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我校决定从2007年1月起不再使用住总家具商城的校车……请您打电话和阳光彩虹校车联系。

    那么,乘坐阳光彩虹的校车学校就能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吗?对此,灯市口小学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负不了责任,教委批了哪个车就是哪个车,我们跟校车没有什么联系。”

    北京市校办产业管理中心主任翟士良告诉笔者,阳光彩虹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确实是该中心中小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试点”单位,其校车经营活动也是“试点”工作之一。

    2007年1月,在灯市口小学的呼吁下,包括魏女士在内的大部分家长每月比从前多付50元坐上了阳光彩虹的校车。

    魏女士说:“期末后,阳光彩虹发出通知,要一次性交齐下学期的全部费用,共2000元,截至7月31号。但有些六年级的孩子6月份就放假了,也收到7月31日。”

    学生家长何先生反映:“上学期末,孩子拿回校车收费的通知单,让提前交下学期的车费。而且,合同上还写明,交费后不许单方面变更。如果假期当中住址变化怎么办?”

    此外,史家小学学生家长曾经反映,阳光彩虹校车车站点离家比较远,冬天车上不开暖气。

    阳光彩虹校车运营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乘坐阳光彩虹校车的学生,公司都会为其购买交通安全保险。

    据了解,北京住总家居商城(以下简称“住总”)现有60辆接送顾客班车在经营校车业务,因为缺乏政府、学校等诸方面认可,常常被交警叫停。

    住总一位负责人说:“没有教委批准,谁也不能打‘正规校车’的牌子。如果社会各方面支持,我们再增加50辆车都没问题。”

    另据报道,1998至2000年期间,北京曾出现过一家专门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靓海公司,后因主管部门管卡太多以及公司本身经营不规范,逐渐退出校车市场;前不久,北京公交公司为一些学校提供的包车服务,也“出于安全考虑”宣布于各项合同到期后即行停止经营。

    “正规校车”考验政府各部门间合作能力

    对于家长们“正规校车开通谁说了算”的疑问,北京市人大代表雷达与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永泰认为,校车制度的建立,需要交管部门、运管部门、教育部门、公交部门等多部门合作完成。

    雷达说:“这件事,责任仅仅落在哪个部门都不合适。首先,交管部门,负责道路安全、解决拥堵;运输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及运营资质;至于教委,实际上只起着组织学生坐车的作用。”

    刘永泰曾经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在公立学校建立校车制度,“现在,很多企业都看中了这个市场,也想参与进来,但是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企业准入、校车收费标准、税收问题等等”。

    尽管各地对校车运营的管理做了各种各样的尝试,但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统一规范。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和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声说:“国内目前校车的做法,应该说是比较混乱的,而且从政策法律层面来说,也没有明确规定。”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长喜认为,校车服务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必须在产业制度建设初期就纳入法制的渠道。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