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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砖窑案开审
2007-07-05
    

    本报太原7月4日电(记者高山)备受关注的山西洪洞黑砖窑案今天在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黑砖窑事件中的包工头衡庭汉,窑主王兵兵,打手赵延兵、衡明阳、刘东升等5人被起诉。法庭审理程序今天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今年5月27日,山西洪洞县公安局在一次专项行动中,在广胜寺镇曹生村查处一起由黑恶势力操纵的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的恶性案件,由此引发了山西展开大规模的“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骗农民工”行动,山西黑砖窑事件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根据公安机关此前公布的情况,2006年2月,河南籍包工头衡庭汉和洪洞县曹生村三条沟砖窑窑主王兵兵达成承包协议,衡庭汉负责砖窑的用工和生产。衡庭汉及其同伙先后从西安、郑州等地拐骗、胁迫32名农民工充当砖窑“黑工”。这些人年龄从十几岁至50多岁不等,来自全国12个省份,其中7人属智障残疾人。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被告人衡庭汉、赵延兵、刘东升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衡明阳、王兵兵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由洪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6月21日,临汾中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听取了受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案发前,衡庭汉指使其子衡明阳等人担任看守,看管、强迫这些“黑工”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多名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被烧伤。其中,来自甘肃的农民工刘宝因智力残疾、干活较慢,被看守以铁锹击中头部致死,其尸体被掩埋在砖窑后面的荒山中。其余31名“黑工”被警方解救后,有7人自行逃散,剩余的24人被遣散。

    河南籍“黑工”申海军在砖窑工作期间被看守打断左腿,法医鉴定属于轻伤。此次申海军提出1.7万元的“前期赔偿”,其中包括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后续赔偿将在伤残鉴定之后另行提出。

    另一名河南籍19岁少年张文龙提出了总额约为50万元的赔偿。今年3月初,他在郑州火车站被人贩子用迷药迷昏后绑架,沦为“黑工”。4月26日,他在砖窑出砖过程中被尚未冷却的红砖严重烫伤。由于张文龙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尚未恢复,由其父代为出庭。

    受害人的律师说,案卷材料中缺少部分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这些受害人有可能丧失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机会。

    据了解,今天开庭审理的曹生村黑砖窑案,是山西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个案件,其他案件也将于近日陆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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