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多投资者大梦初醒,纷纷找到公司索要工程保证金时,却发现那里已人去楼空……这样的一幕在现实生活中并非罕见,这样的新闻用谷歌一搜成百上千条。 早在2004年10月,《大河报》就曾经报道:两个骗子在海南成立一家皮包公司,无中生有地炮制出“86亿徐闻建航空旅游直升机场”骗局,致使海南省内外众多投资商被骗。 这些案例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骗子放出工程诱饵,引诱建筑承包商交纳保证金;建筑承包商因急功近利丧失警惕,上当受骗。 在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中都没有提到投标保证金的概念,也就是说按照《行政许可法》法理原则,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招投标中并非必须存在的内容。 但在部门规章中却有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原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但都没有规定这一保证金交给谁?如何监管?显然,如果规定交给第三方,其安全性要强很多。 除保证金外,发包方向投标方借或索要各种名目的费用,也是业内“潜规则”。因为建设市场是严重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 神箭航空就是利用了上述制度漏洞和业内“潜规则”圈钱,此外其背后推波助澜的力量也不容忽视。 在有关航空主管部门未批准其筹建、工商部门尚未批准公司注册之前,神箭航空就开始造势了。级别比较高的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亮相,给人们造成政府支持的印象,一个尚未出生的公司就有了诚信的形象。 一些媒体记者未经思考、未经核实,成了神箭航空的传声筒,对外宣传它是“全国首家由民营资本全额投资的通用航空公司”,一些媒体给该公司做免费招商宣传,扩大了其影响力。 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这么多人上当入局,有关部门为何没及早发现神箭航空虚报注册资金?有关知情部门为何不发布投资风险警示?有关部门为何不及早立案侦查? 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