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浪潮冲击之下,世界开始“趋同”。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如我们这代人,几十年里,见证如此巨大的科技变革和广泛的生活改善。可是,仍然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身处最发达地区,不仅放弃科技变革带来的福利,而且拒绝以往几百年的科学文化进步,固守着五百年前的生活方式。这些人主要生活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的几个地方。
宾夕法尼亚州的兰开斯特县是他们在美国最大的聚居地,离费城约一小时车程。这里是农区,丰润富饶的平原,公路网四通八达,小城镇生气勃勃,和美国其他地方没有区别。可你一眼就能从人群中认出他们。他们的穿着有严格规矩。衣服只有单调的黑白蓝等颜色,没有彩色印花布和漂亮时尚。女人衣服没有纽扣,只能用搭襻和绳索。男人也是一式的衣裤帽子,不用皮腰带,都是吊带裤。未婚男人不蓄胡子,结了婚的男人一定要留起大胡子,但是都不能留嘴唇上的胡须,要剃得干干净净。整个衣着打扮,还停留在16世纪他们祖先在北欧的样子。
更难想象的是,他们在科技发达的美国拒绝使用科技产品。他们不用汽车拖拉机,不用电灯电话收音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更不用电脑手机因特网。他们是用传统方式耕作的农夫,以传统方式生活。凭信仰坚持,他们身处物质丰富的美国,却和外部世界喧嚣的声光电色隔离开来。当美国人家家户户都开着汽车的时候,他们只用黑色单驾马车。在兰开斯特城镇的停车场上,经常可以看到一片锃亮的汽车中间,停着黑色小马车,马儿悠闲地嚼着干草。乡间公路上,常见他们哒哒疾驶的黑色马车后面,跟着一串耐心的汽车。
他们是一个特殊的宗教群体,被称作阿米绪人。
阿米绪的诞生
阿米绪人的来历,必须追溯到16世纪的欧洲宗教改革。在这场震撼世界的改革中,约翰·加尔文、马丁·路德和茨温利等人分别从罗马天主教会中分裂出来,率众另组教会,史称“抗议宗”,统称“新教”。新教强调个人以诚心信仰上帝,只要有信仰,诚心按照圣经教诲去想去做,上帝就会接受你,而不必通过天主教会来作为信仰的中介。新教主张个人信仰自主,主张人神直接对话,一部分新教进而反对教会和国家的权力结合,主张政教分离。对于持续一千多年的欧洲统一天主教会,新教无疑是令人不安的异端。
1525年,瑞士的一个激进派主张彻底贯彻新教改革主张,认为既然信仰完全是信仰者和上帝间的事情,信众就不必通过天主教会建立教堂;既然信仰是个人自由意志,婴儿洗礼就不能算数,惟在成人后按成人自己意愿受洗,才有意义。于是他们主张,成人后应再行洗礼。这一派新教,被称为“再洗礼派”。
再洗礼派主张,教会应由信众自治,是松散成人组织,不包括未成年人。他们主张信仰真诚,要说到做到。他们主张朴素的生活方式,信众可在家里祈祷,按圣经自己领会上帝教导。教堂要像家一样朴素,不必建造宏伟奢华的教堂,不必举行繁琐仪式。他们立志要远避邪恶,却不要信众宣誓,心诚即可,不必发誓。这些观念和当时的天主教会及其他新教截然不同,被视作很特别的乖僻做法。
再洗礼派对信仰和生活的观念,被罗马天主教和其他新教教派视为异端,从诞生第一天起就遭到来自政教两方面的反对和镇压。很多地方的政府把再洗礼派看成是对现行社会秩序的威胁,看成是“反社会”思潮加以清洗。在有些地方,信徒被大批监禁甚至杀害,男人被送上火刑架,女人被活埋。血腥镇压不仅来自天主教会的宗教裁判所,也有同为宗教改革运动的新教加尔文派和马丁·路德派。
可是,世上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柔弱却执著的东西,那就是心灵。再洗礼派在早期的残酷镇压下,并没有销声匿迹,他们如涓涓细流,源源不断,还在北欧传播中出现两个支派。16世纪中叶,一个叫做梅诺(Menno Simons 1496~1561)的荷兰人试图在北欧重建再洗礼派团体。他们的后继者叫做梅诺纳特(梅诺派)。17世纪末,瑞士和南莱茵河的再洗礼派仍处于分散状态,有一个叫阿曼(Jacob Amman 1664~1720)的瑞士人站出来号召再洗礼派的改革联合。这一派就被叫做阿米绪,也就是阿曼派。
诞生后一百多年里,再洗礼派在欧洲艰难的处境下生存,付出无数生命代价。到了1681年,有一个叫威廉·宾(William Penn)的英国人在北美建立一个殖民点,这就是后来的宾夕法尼亚州。他是主张和平的教友派信徒,决心搞一项“神圣试验”,实行“宗教宽容”。在欧洲受压制的教派立即作出积极反应。档案记载,第一个阿米绪家庭于1736年到达宾夕法尼亚,随后大批非主流教派信众闻讯纷纷渡洋来此定居。
再洗礼派没有统一教会,各社区都是自治教堂,规则以口口相传方式延续,并不统一。例如,阿米绪人就比梅诺纳特更保守,与外界差别也更大。大多数美国人也搞不清各小派别之间的区别,就把他们都叫做阿米绪。
异端的生存
所谓异端,就是在某些方面明显不同于自己。所以,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异端是一种相对概念。例如宗教派别,新教在天主教的眼睛里是异端,同样天主教也是新教的异端。基督教各派各宗,对于伊斯兰教来说都是异端,而伊斯兰教对于基督教来说也是异端。可是对于信仰者来说,真神只有一个,是唯一的,即便崇拜的神相同,一个教派也可能只认唯一的教义解释。对信众来说,自身和异端就不再是对等的,两者之间就有了正途和歧路的差别。问题是,如何对待异端。
最早来到北美求生存的欧洲移民,很多是为了躲避家乡的宗教迫害,追求宗教自由而漂洋过海。著名的五月花号,就是载着在欧洲到处躲避而无处安顿的清教徒来到美洲的。他们无疑是信仰最坚定的人。可是,越是信仰坚定,可能就越不能容忍异端。他们往往无法回避人类智慧的一个悖论:自己被别人当做异端受迫害,同时却不能容忍甚至也迫害和自己有差异的异端。
新教诞生之前,天主教长期稳定在内部相对统一的宗教环境里,异端是少见现象。教会害怕宗教挑战带来的分裂和混乱,特别是当异端多起来的时候,甚至产生恐惧。“正宗”比较强大,就可能试图约束和消灭异端。而如果异端比较弱小,就只能逃避和躲藏。
感谢宾夕法尼亚开创的宗教宽容,阿米绪人在北美大陆终于有了休养生息、渐渐壮大的机会。阿米绪人在宗教教义解释、教堂组织、教会活动规则和风格等方面,和周围其他教派,如新教的浸信会、卫理公会、路德派、福音派等,都有明显差别。这种差异从一开始就自然引起旁人侧目。
今天,90%的美国人有宗教信仰。社会宽容必须来自宗教本身对宽容的省悟,因为异端意识是宗教与生俱来的特点。事实上,阿米绪人也把外部世界看成危险的异端,对不同于他们的“English”抱着警惕和疑虑,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走向宗教宽容,对信众来说,必须基于逐渐领悟神的引领,认识神之下人的平等,因而走向容忍、宽恕和谦卑。包括天主教、新教在内的基督教,今天强调的最基本神示,都是基督在上十字架前对杀他的罗马士兵的宽恕和爱。基督说,他们误入歧途成为凶手,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异端和自己一样,都拥有等候救赎的有罪灵魂。这是宗教谦卑的来源。
阿米绪的信仰就是一个典型。2006年10月2日,在兰开斯特一个阿米绪单室学校,发生震惊全国的枪击案。一名卡车司机进入教室,捆绑10名6岁至13岁女孩,对她们头颅开枪,随后开枪自杀。5个孩子当场死亡,教室里每一张书桌上都溅满了血。枪手不是阿米绪人。他留下遗言,因个人生活中的阴影,让他对自己和上帝都充满怨恨,压抑心中无法释怀,最后向无辜的阿米绪孩子发泄。
突如其来的惨案让阿米绪社区陷入无限悲痛,教堂每天都挤满了祈祷的人。一个牧师说:“我站在一个被枪杀的女孩身旁,听见她的爷爷对家人和孩子说,不要去恨那个枪手,不要把他当做魔鬼,让我们宽恕他,就像上帝宽恕我们一样。”
在事发后数小时,就有阿米绪人来到枪手的家,安慰枪手的妻子孩子。枪手的葬礼上,除了家人,大约七成五的哀悼者是阿米绪人。
现代法治社会达到了一种理性共识:异端不是天然的邪恶,“善恶”不是因“异”而定。把所有异端都不由自主地看成邪恶,是自我的恶性放大。在美国,这样的理性观念,进入了法律和制度层面。
美国法庭上涉及宗教人士犯罪,特别是涉及一些比较封闭的神秘宗教组织,有时候使用“小教派”(cult)这个词。但是,小教派只是指在主流教会组织之外。它们和主流教会一样是合法的,同样具有法律所保障的宗教自由。
英语中有一个词heresy,即异端,或旁门左道。美国法庭排斥诉讼一方利用“异端”来抹黑对方。检察官在法庭上涉及被告信仰时,如暗示此信仰与众不同因而可疑,会遭到被告律师抗议,抗议检察官暗示被告是heresy。这种暗示是法庭程序所禁止的,法官必须禁止检察官如此暗示。
小教派当然并不是生活在法律之外。小教派信徒也可能涉及罪案,涉案者也会被检察官送上法庭,定罪后也一样惩罚,该杀该关,依法处置。但是,法律以一视同仁的原则来处理罪犯,就事论事。旁人杀了人是杀人罪,小教派成员杀人也是杀人罪,不能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对任何人的罪和非罪,只能由法庭依据此人的行为作出判决。假如一个小教派有多人犯有刑事罪,也是依据法律一个个判罪,而不能在法庭上判定整个教派集体罪行。美国法庭不给宗教信仰定性,这样制度的根源是美国宪法中政教分离的原则。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不得制定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法律,也就是不能以立法支持或者禁止一种宗教。
正是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阿米绪这样的异端教派,才在美国安居乐业,渐渐壮大,现在已经有了将近20万人。他们说英语,也说代代相传的家乡母语,有些是高地日尔曼语,还有一些说较古老大荷兰语。
阿米绪人和社会的冲突
阿米绪人与众不同的极端保守生活方式,要是生活在一个群山环绕交通不便的地方,与世隔绝,和外部社会容易相安无事。但他们生活在交通发达地区,公路近在咫尺,电线就在门口通过。他们和外部世界合为一体,生活方式却又有巨大差距,难免矛盾冲突。
基于他们的宗教,阿米绪是个谦卑群体。有冲突时,他们不主张反抗,更反对暴力,能妥协就妥协。兰开斯特县议会曾立法规定,阿米绪的马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车后必须安装橘黄色三角形的慢行车标志。尽管这有违阿米绪不行装饰的原则,但他们理解交通安全的合理性,接受了这个标志。县议会立法规定,马车夜间行驶不能使用老式黯淡的油灯,至少使用干电池车灯。阿米绪不用电,但也接受了这个干电池车灯。又如,为了公共卫生,县议会立法禁止没有化粪池的户外厕所。阿米绪也改变传统,把厕所移入室内,接受了地下化粪罐这样的“新技术”。外人可能觉得这样的妥协理所当然。他们很难理解,对阿米绪来说,保持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高于一切、事关信仰。这些外人认为不足道的改变,对他们已是非常重大的事情。
奥斯卡获奖电影《证人》是一部精彩的警匪片,在兰开斯特实地拍摄。故事以阿米绪社区和家庭为场景,但是里面扮演阿米绪人的演员却没有一个是阿米绪人。阿米绪人不参与这种活动。后来阿米绪人得知电影里有暴力镜头,他们就向县政府提出请求,要求以后不再让外人在兰开斯特拍电影。
许多人对阿米绪的日常生活好奇,希望一探个中秘密。可是阿米绪谢绝开放社区旅游,各地向参观者开放的阿米绪民居,只是外人建造的示范。阿米绪人住在相对分散的家庭农庄,一大片地中间一栋房子加谷仓等农业辅助建筑。他们十分友好,你想要照一张他们的小马车照片,他们会微笑放慢车速,让你如愿以偿,但是不让外人进入家庭和教堂拍照。所以,外界有关于阿米绪的照片,大多是室外照。这些年来,我们只遇到一个摄影家,拍到北卡罗来纳州一个阿米绪家庭的十几幅生活照片,限量单张出售。尽管他和阿米绪人有几十年交往,我们仍然很惊讶,他怎么说服了这个家庭。画面极美,可是内容很平常:一长排从高至矮的女孩,给自己前面的女孩梳辫子;油灯下,跪在木床前祈祷的孩子。不寻常的是他们服装的一致,面容的纯净平和。阿米绪忌讳花花绿绿的图像和装饰,所以画面总是特别干净。
阿米绪拒绝别人来猎奇旅游,却并不是封闭而神秘不可见人,他们和周围的English邻居也来往走动。电影《证人》虽然不是阿米绪人担任演员,但是描绘的日常生活是真实的。例如许多家庭一起,男人合力为一个家庭用手工建谷仓,女人们合力做饭,在室外长长木桌铺上台布,端出香喷喷的农家饭来。这只是极其朴素的一百年前的传统农家。就像在中国,今天的一些偏僻乡村还在使用一百年前的农具,因为不通电而没有电器。像这样的传统的维持是因为贫困和闭塞。而阿米绪之所以奇特,不是因为奇风异俗,而是因为他们有条件先进而不先进,且靠老式农具和勤劳,照样生活富裕。他们的宗教是基督教的一支,其独特并非由于怪诞,只是强调言行一致、恪守严格信条,而且居然守到今天。因此,就日常生活来说,他们只是不合时宜的朴素“落后”而已。其传统中算得上比较特别的一点,是对背弃宗教传统的人,他的家庭成员们会从此沉默以对,不再和他说话。这也引起外界争议。但是归根结底,传统的产生和长期保留,有它自己的原因和逻辑。
阿米绪人无法接受外界对他们的有些要求和制约。历史上经历时间最长的一个抗争就是,阿米绪人拒服兵役。美国曾经长期实行征兵制,视作公民义务,拒服兵役要坐牢。可是阿米绪人是基于宗教的绝对和平主义者,他们决不能参与暴力和战争,不管是什么战争。这有点像虔诚的佛教徒决不可以杀生一样。
阿米绪人因拒服兵役与外界冲突,在19世纪的欧洲就开始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这一冲突在北美浮出水面。加拿大在参战后对阿米绪人征兵,但征来之后军方却不得不给他们无限期放假。美国参战后也发生阿米绪人的征兵问题,阿米绪社区向国会请愿,要求正视他们绝对和平主义的信仰。国会提出了缘自宗教信仰的“良心反战者”法律概念。只要能够确认是“良心反战者”,允许豁免其兵役。但一战时期还没来得及对阿米绪人作确认,因此有阿米绪人被征入伍,参与训练。这对他们是非常痛苦的违背信仰的事情。除个别特例,绝大多数阿米绪人拒绝上战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美国来说更为严酷,前后动员了1400万军事人员,几十万人在欧洲和太平洋战场牺牲和失踪。阿米绪人仍然拒绝参战。他们和其他和平主义教派在国会争取到折中处理,以参与两年民用公共服务来取代兵役。接到征兵卡的772个阿米绪人中,722人宣布自己是良心反战者,27人选择非战斗性服务,只有23人进了陆军。战时物资紧张,美国实行战时配给制度,阿米绪人拒绝了政府发的配给券,因为上面印着飞机坦克等武器图像,象征着他们反对的暴力。他们宁可自己设法解决食品短缺,不愿用这种配给券换取紧缺食品。
战后,从1952年到1966年,阿米绪人作出多次努力,希望美国国会理解他们的和平主义信仰。阿米绪人发现,国会同意替代兵役的两年替代性服务,大多是在城里,阿米绪年轻人下班后就被城市生活包围,受到外界观念和生活的巨大冲击。有些年轻人就不再回到阿米绪社区。他们要求军方采取较少文化冲击的方式。1966年,阿米绪人终于得到军方许可,从事两年农业服务以替代兵役。现在美国采用募兵制,但是良心反战者仍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身份。
在现代社会严密的制度安排内部,阿米绪人坚持自己保守的生活方式,为此向国家争取特殊待遇。比如,阿米绪人是不担任政府公职的,他们拒绝当官。陪审员是一项公民义务,但是阿米绪人认为,只有上帝能够判断人的罪过,所以他们不担任陪审员。纳税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可是阿米绪人发现,社会保险制度和他们传统的老有所养的家庭和社区传统不同,他们不能让国家来照顾自己的老人,所以他们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税。拒绝缴税要受惩罚,法庭可以下令没收财产,拍卖充税。于是就有阿米绪人的土地房屋因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税而被没收。最轰动的一次,是政府派员把一个正在田里犁地的阿米绪人当场截住,把三匹拉犁的马给没收拍卖了。这个阿米绪人一如既往采取逆来顺受的谦卑态度。这一事件却激起外部社会,也就是阿米绪称之为English的美国民众的愤怒抗议,迫使政府为阿米绪人网开一面。1955年,国会立法,豁免阿米绪人参加美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不必缴纳社会保险税。
威斯康星诉约德尔案
阿米绪群体世代保持自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一个最重要原因是对后代的信仰传递和教育。由于政教分离原则,美国的公立学校不容许有宗教教育。阿米绪人认为,这会引导他们的孩子脱离他们代代相传的宗教追求。阿米绪人自己的学校是一种单室学校,大小孩子都在一个教室里,让他们养成互相帮助的习惯。依据阿米绪的宗教,14岁以后不应该在学校读书,而应该干活。所以学校教育到14岁为止。
阿米绪人在过了十六七岁准备受洗以前,会有一段时间放松行为约束,任其住到外面,体验外部世界的诱惑和刺激。这些青少年结伙住在一起,像外面的同龄人一样,找工作养活自己,学开车,看电影电视,有人甚至酗酒吸毒。一段时间后,由他们自行选择是脱离阿米绪社区,还是回去。选择不再继续保守生活方式的,可以在外部世界寻求发展,大多数人则选择回归阿米绪的生活。
美国人认为,怎样教育孩子,把孩子培养成什么人,家长有最大发言权。但是,教育也包含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各州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纷纷通过义务教育法,规定儿童必须接受学校教育到16岁。家长不履行义务让儿童接受教育,会遭到罚款甚至坐牢的惩罚。从上世纪初开始,各地陆续发生阿米绪人因不送孩子去读高中而遭到罚款甚至坐牢的事情。
作为阿米绪主要聚居地的兰开斯特,县政府一度十分为难,出现了教育法执法不严的罕见现象,政府放任对阿米绪儿童的教育管制。1937年,县政府认为单室学校实在不能达标,考虑儿童福利,企图强行关闭一批阿米绪学校,把学童们转往公立学校,引起阿米绪社区强烈不安。他们持续请愿,直到1955年和州政府达成妥协,在自己的学校教育儿童到14岁,然后专门为他们设立两年制的农业职业学校,一周只上半天课,由阿米绪老师教授农业知识,其余时间都在农田干活。这一安排,史称“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办法”。可是,由于各州教育立法不同,这一安排并没有解决其他州的同样困局。在爱荷华州,政府执法人员开着校车来,强行关闭单室学校,把学童带往公立学校。政府好意却造成十分凄凉的场景,阿米绪学童们唱着“上帝爱我”被带走,闻讯而来的母亲们无声哭泣,父亲们铁青着脸默不做声。
阿米绪人的宗教令他们逆来顺受,消极抗争,而这些冲突渐渐地引起社会关注。一个叫林德赫姆的路德教会牧师挺身而出。1967年,他发起组织了“阿米绪宗教自由全国理事会”,参加者有律师、学者,还有基督教和犹太教各派的宗教领袖。1968年秋,威斯康星州开始对阿米绪强制实行教育法,两名阿米绪家长被捕。“理事会”抓住这个机会,代表被捕者向法庭控诉州政府侵犯公民宗教自由的宪法权利。官司输了,不过这在他们意料之中。他们发起这个诉讼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个诉讼,迫使法庭对阿米绪人的宗教权利作出司法解释。
接下来他们上诉到威斯康星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判决。法官说,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出于宗教信仰而选择八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州政府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这就是著名的“威斯康星诉约德尔案”。1971年11月8日,联邦最高法院听取此案辩论。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人,一袭传统的黑色服装,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定他们命运的判决。
1972年5月15日,联邦最高法院以6比1的压倒多数,作出了对阿米绪人有利的裁决,判定州政府强迫阿米绪儿童上学至16岁,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权利,州义务教育法必须对阿米绪宗教作出教育方面的豁免。
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一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他提出,此案涉及阿米绪儿童的教育,这种教育对阿米绪儿童将来一生的福利至关紧要,所以,此案裁决必须考虑阿米绪学童自己的意愿。他对于法庭没有听取学童的想法、学童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而表示不安,因此投下反对票。
道格拉斯大法官的不安,也表达了社会上很多人的担忧。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阿米绪人当然也有权依据信仰而采取自己的生活方式。大多数人对此不会有异议。但是孩子并没有选择的机会,父母替他们选择这种“低水平”的教育,回避现代科技,局限他们的人生发展,不是等于剥夺了孩子将来生活的很多机会吗?
然而最高法院多数大法官认为,这个案件不能这样看。儿童还没有能力为自己作出选择,最有资格、最有能力为他们作出教育选择的,是他们的父母家长。只要父母家长心智正常,作出这种决定的权利就在他们,而不在旁人,也不在政府。担心这些儿童因教育不足而受伤害的观念,不由自主产生让政府干预的念头,恰是人们在下意识里,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异端的阿米绪人是错误的。
事实上,政府对“不正确”的父母采取过分干预政策的做法,在世界各国都发生过,也有过十分惨痛的教训。澳大利亚曾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主流白人社会政府出于“维护孩子利益”的理由,将土著孩子(特别是混有白人血统的孩子)从母亲那里强行带走,送白人家庭或寄宿学校抚养,接受现代文明教育。很多孩子因此永久失去土著文化背景,甚至再也无法找到自己的血亲。近几十年来,主流社会一再反思,强烈批评这样的做法和观念。这一历史事件被称为“被偷走的一代”。
退一步来看,教育法也含有这样的意义,社会有义务帮助无助儿童避免一些家长对教育的忽略。例如,有些家长出于种种原因,会忽略和拒斥子女的教育。还有一些地方,民间没有能力或者没有作出努力来建立学校,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有责任协助建立学校,立法为孩子取得教育机会。但是,政府对教育的强制性干预不能基于对异端信仰的否定。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博格首席大法官写下如下这段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谴责。”
如今重温这一段话,依然发人深省。历史告诉我们,对多元价值及生活方式的认可和容纳,是一个社会走出中世纪的标志。人们迟早会认识到,没有一个单一的价值和道德体系,能够应对复杂社会面对的所有问题。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人们,面对现在和未来变化的环境,总有一天不得不在不同价值及生活方式之间互相借鉴甚至引出警戒。这就是异端存在的意义。更何况,异端是无可避免的客观存在,不能因为其异之于己,就当做邪恶加以排斥和镇压,这将使整个社会付出巨大的代价。社会必须有平静客观地分析评价和对待不同异端的空间。一个社会要长久地吉祥平安,主流多数必须懂得让异端有一息生存之地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