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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缴纳旅游保证金惹争议
2007-08-31
本报记者 周凯 实习生 张琦
    记者以游客的身份,向大众国旅、春秋国旅、大世界旅行社、中旅国际旅行社等一些旅行社咨询了出境游的相关费用以及保证金的问题。记者了解到,除了东南亚等一些国家外,澳洲、日韩、欧洲等旅游线路都需要缴纳5万~2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远远高于旅游的团费。

    至于为什么要收取保证金,接受采访的旅行社都表示,出境游收取保证金是为了防止游客滞留不归情况的发生。尤其是一些欧洲线路,以前甚至出现过整团游客“出逃”的情况。

    锦江国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线路不同以及个人财务状况的不同,收取的保证金也不同。对于旅行社来说,如果不收取保证金的话,1万多元的出境游费用,很可能给想出境滞留的游客钻了空子。

    上海某旅行社负责人对记者说,收取保证金是为了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双方利益,避免游客滞留和旅行社承担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生游客滞留不归,旅行社就要承担巨大责任,要么暂停出境游业务,严重的会被吊销旅行社的许可证,因此旅行社在经营出境游业务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正是由于不时发生的游客滞留事件,逼得旅行社不得不收取高额保证金。他表示,只要游客遵守合同条款,在回国后几天内,旅行社必然会将保证金如数返还给游客。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游客对缴纳保证金比较配合。

    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出境旅游保证金出现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原因有两点:

    首先,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情况的出现,旅游目的地国家通过对本国地接社和我国组团社采取经济和行政处罚等手段,是迫使国内旅行社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最直接的原因。比如,某国的旅游监察部门发现本国的地接社在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旅游者滞留不归的情况,就要对地接社进行经济处罚,甚至会取消其接待我国公民旅游的资格;然后会根据情节轻重对我国组团社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一般为暂停或者永久停止该组团社办理签证手续等措施。同时,我国对于发生滞留不归的组团社也会采取经济和行政的处罚手段。因此,如果出现了旅游者滞留不归的情况,不管是对于组团社还是地接社,都是难以承受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

    其次,为了强化组团社对旅游者背景资料的审核,防止和杜绝旅游者滞留不归情况的发生,地接社要求组团社作出承诺,假如有旅游者出现滞留不归的情况,组团社要给予地接社相应的经济赔偿。但由于组团社只能进行书面审核,对于参加出境旅游公民的真正目的难以及时察觉,因此,为了稳妥起见,避免出现少数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旅行社只能向所有参加出境旅游的参团者收取保证金。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的姚建国律师表示,旅行社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关于保证金的条款应该是写进合同的。关键是看这个条款有没有违反禁止性的法律规定,如果这个条款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否则这个条款就是有效的。他认为,从法律上来说,现在旅行社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只是在操作方法上值得探讨。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的张春光律师则认为,收取押金现象不仅仅存在于旅游行业,旅行社收取押金有合理的因素存在,“旅行社要维护自己的利益,游客交了押金,旅行社的风险也就减少了”。

    实际上,出境游的组团社往往处在两难的尴尬境地:收取保证金,经常会受到旅游者的非议,而且还阻碍了出境旅游业务的发展;不收取保证金,就可能独自承担少数旅游者滞留不归的各种风险。而旅游者在缴纳了旅游团费后,再缴纳高额的保证金也显得力不从心,保证金直接打击了游客出境游的积极性。而对于真正想滞留的游客,再多押金也是挡不住的。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组团社可以向旅游者收取保证金,但是在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过程中不得牟利,更不能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小贴士

    出境旅游保证金

    业内人士介绍,从我国1988年开放出境游起,保证金就应运而生。所谓出境旅游保证金,指的是国内出境旅游组团社在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行为,要求旅游者在出团前向组团旅行社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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