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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册馆藏书籍流失在外 云南省图书馆呼唤诚信借书
“免责还书”能感召昧心读者吗
2007-09-15
雷成
    9月2日,一本1983年借出的英文孤本书回到了云南省图书馆。借书人殷晓俊说:“像我这样因无心之过而逾期不还书的读者肯定不少,感谢省图给了我们一个道歉的机会。”

    8月下旬,云南省图书馆在当地媒体公告:将开通“免责还书绿色通道”,读者在一周内交还图书,无论超期多久,都不需要给予任何解释,不需要缴纳罚款。

    “我们希望借此呼吁读者理解图书馆的职能,明白信守承诺、按时还书的意义,也让流失在外的图书能重新回家。”云南省图书馆副馆长王水乔说。

    在7天的时间里,共有980名读者还回1521册图书,其中超期5年以上的有25本,共免除罚款17000余元。这本英文孤本的回归,将“免责还书”活动推到了高潮,而因这次活动引发的关于社会诚信和公德的思考,却远未结束。

    图书流失困扰图书馆

    长期以来,馆藏图书流失问题一直困扰着云南省图书馆这个该省最大的公益文化机构。

    “我们每年的购书经费是180万元,更新电子数据、订阅报刊、年鉴后,剩下用来买书的钱不到70万元。捉襟见肘的经费本来就跟不上日益多元的读者需求,馆藏图书的不断流失,更加大了这个鸿沟。”王水乔说。

    据估计,逾期滞留在读者手上的图书有数千册之多。由于在2003年该馆实行计算机化管理之前流失的图书已经没有馆藏记录,具体数字无法统计。

    王水乔说,逾期不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好一概而论。他相信大部分都有其客观原因,比如读者长期出差、搬离本地、书籍遗失等等,“恶意不还的比较少”。

    但长期未归的书籍中,外文、社科、自然科学类明显较多。自然科学借阅室负责人何建松说,这两类书籍参考实用性强、保存价值高,长期续借的很多,流失率也比较高。

    部分读者将书籍据为己有

    自然科学借阅室有一个工作记录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读者多次续借、丢书等情况。按照规定,丢失书籍要赔付书款的3至10倍。一些读者宁可赔款,也要将自己喜爱的书籍据为己有。而对图书馆来说,一些年代久远、版本珍贵的书籍,“怎么赔也赔不回价值来”。

    何建松指着2006年10月的一条记录说:“这本《中医内科》,书价是1.3元,按照上限也只罚了13元钱。我们拿这13元钱,还能买回一本这样的书吗?有时候我们工作人员很生气,但也没有办法。”

    另一条记录是这样的:2007年5月5日,读者某某称《经络十讲》、《家庭中医顾问》二书丢失,管理员请他回去再找找;5月8日,该读者前来交赔书款,但认为赔书款太高;5月13日,又将二书还回。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由于购书渠道等限制,外文书籍的价值无法以书价来衡量,也使其成为一些读者“觊觎”的目标。两本上世纪80年代初出版的原版英文书籍《The BBI Combinating Dictionary of English》和《Usage and Adusage》,曾先后让省图对两名读者下了“逐客令”。

    2004年5月,一名王姓读者到外文借阅室,称这两本书已经丢失。由于他此前曾有过遗失两册法文辞典的记录,管理员多了个心眼,说要作报警处理。这位读者想了一会儿,就到楼下储物柜里取出了这两本书。2005年9月,另一名张姓读者称这两本书遗忘在暑期回家的火车上,当被要求向警方提供丢书的详细线索后,他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第二天,他将这两本书完璧归赵。

    这两名读者都被当场要求办理退卡。“外文原版图书的平均价格是500元一本,复本量少,一旦遗失,难以补回。”王水乔说。

    还有的读者,借了书以后就再也不出现,办证时交的押金也不要了。何建松曾连续打电话追讨一本查询率很高的医学类书籍,最初对方表示马上就还,后来电话号码变成了空号,再后来变成了一家企业的号码。

    外文室的抽屉里有一张读者押下的借书证,从2004年2月至今,这位徐姓读者与一本法文版的云南地方文献一起一去不复返。“当初因为这本书太珍贵,我们反复考虑,要求他把借书证留下。没想到他还是不还,留下的电话也打不通。”外文室负责人陈女士说。

    “总的来说,超期越久,就越难追回。”王水乔说。按规定,30天的借期过后,如不办理续借,读者要缴纳每天0.1元的逾期滞纳金。当罚款累积超过书价,甚至超过办证押金时,这些书籍就很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仍有相当数量的书籍流失在外

    图书的大量流失损害了馆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也引发了读者流失。云南省图书馆决定做一次尝试,以免责、免罚款的方式来挽回损失。王水乔说:“我们相信读者的素质还是很高的。”

    “免责还书”的消息在当地媒体刊出后,一些读者纷纷找出逾期书籍送回省图,并向管理员致歉。活动第一天,就有244本失落在外的图书回了“家”。

    一位60多岁的老人将一本1987年借阅的医学书交还给管理员。他解释说,当初经常出差,还期一拖再拖,后来就不好意思来还了。“借书时我的头发还是乌黑的,还书时却已经花白。”他说,“这次活动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

    云南某高校的孙同学还回两本超期一个月的专业书。她说:“上学期放假时借了书回家,心想罚款这么低,超期一个月才不过几块钱。直到看到这次活动,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非常自私,给其他读者带来了不便。”

    读者殷晓俊是一位民间收藏家,这次,他从自己的上万册藏书中找到了24年前借的一本书:“就算要缴纳这24年的逾期罚款,我也要把书还了。一想起这24年间有多少人曾经想借这本书,我心里就很内疚。”

    更多的读者将有借无还的行为与“诚信”和“公德”两个词联系在一起。读者王韫说,“借书不还非君子”,经常上图书馆的,理应是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做出这样的行为让人尴尬。

    但她认为,“免责还书”的活动唤醒的大都是无心之失欠下“书债”的读者,对于那些一心将爱书据为己有的人来说,这种道德感召的力量还不够大。

    对于1521册藏书的失而复得,王水乔很满足:“我们挽回了一部分国有财产的损失。”但他承认,“还有相当数量的书流失在外”。对于这些书的最终下落,他不愿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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