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改善销售或是保护国内企业,成败关键并不在于仅仅有国家标准保护,而在于消费者的选择。
不久前,一些专家大声呼吁:必须尽快推出受国家标准保护的MP5。专家总能走在时代发展的前沿,但为何要保护MP5?专家们道出了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就是要扭转销售颓势。从2004年起,比香烟盒还要小巧的MP3一经问世便流行起来,据说,全国有一亿使用者。然而,最新的权威统计结果很不妙,MP3机的销量2007年上半年同比下降了52%。原来,除了市场趋于饱和,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于只具备播放音乐功能的MP3了。于是,既能听音乐又能看某些格式视频的MP4现身了。但没多久商家却传出:前途一片光明的MP4甚至销量不敌收音机,因为看视频屏幕太小,听音乐有MP3。所以,为了振兴市场有必要再推出一个新概念,MP5仓促登场的时刻就到了。第二个理由颇有战略意味。正如一位专家所指出:如果不建立自己的标准,国内企业将永远给国外企业做代工,永远处于微利状态。
其实,无论是改善销售或是保护国内企业,成败关键并不在于仅仅有国家标准保护,而在于消费者的选择。那么,消费者会选择MP5吗?答案不仅与MP5有关,而且还与MP5的竞争对手有关。
专家们为我们描述的MP5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次大跃进:MP5能存储和播放几乎所有格式的音频和视频内容、能收看卫星数字电视节目,还能看PDF格式的文件和WORD格式的文件。此外,MP5还有CPU、有一个100G的硬盘、有各种外围接口及丰富的平台应用软件。现在,熟悉电脑的读者马上就能明白了,这样的MP5不就是一台多媒体电脑吗?笔者认为,如果这样搞MP5,前途充满了危险。
最大的危险来自电脑。从某个角度看,电脑就像是一个巨人,统治着信息世界。电脑有一个大小尺寸非常适合人类视觉的屏幕,一个大小尺寸非常适合人手操作的键盘,一个比老鼠还要敏捷的鼠标,一个海量的硬盘,一个可以运转任何复杂程序的强大CPU。所以,电脑是人们处理信息和欣赏多媒体内容的最佳设备。如果看上去很像电脑的MP5进入市场,消费者便很可能会忘记MP5的出身,而把MP5直接与电脑相比较。消费者选购的准则可不是看谁受国家标准保护,而是评估谁更适合完成自己的多媒体任务。想一想大多数消费者的习惯吧:他们在行走时之所以喜爱听音乐,是因为行走时的耳朵闲得无聊,但是,很少有人愿意边走边看电视,因为走路时眼睛忙得很;当他们不行走而坐下来看影视作品时,都会选择一个安静的夜晚,在没有人打扰的情况下,坐在自己的高清晰度的电视机前或大屏幕电脑前,美美地享受吸引人的故事情节、高品质的图像、高品质的音响。这样就会造成一种局面:MP5新增加的功能,并不能有效地转移消费者对电脑的“爱情”。所以,MP5的进步,不能走得离电脑太近;太近就有被电脑“吃掉”的危险。
MP5的另一个危险来自手机。现在许多新款的手机都带着MP3播放器,这就意味着许多消费者买了带MP3的手机后,就不会考虑再去买一部独立的MP3播放机。此外,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建成后,第三代手机可以从网上直接下载音乐和电视节目,消费者可能会彻底失去对MP5的兴趣。所以,MP5也不能紧跟手机的发展趋势,处在第三代手机攻击范围内的MP5同样有被“吃掉”的危险。
那么,MP5如何才能化解“腹背受敌”的局面呢?笔者认为,美国苹果公司的MP3播放机品牌iPod的经验值得参考。苹果公司的iPod与市场上其他品牌的MP3播放机相比,技术上并没有明显过人之处。iPod的过人之处,都是一些“小事”,比如,具有艺术气质的精美的外观设计、使用的简捷性等等。都让消费者相见恨晚。更有意思的是,苹果公司还做一些超越“职权”的工作:说服唱片公司把歌曲放在为iPod设计的在线音乐商店iTune里销售。于是,消费者便感到,用iPod听音乐,比用别的品牌的MP3更能获得超值的享受。所以,苹果公司的策略使iPod能较容易地抵御同类的威胁、抵御电脑的威胁、抵御手机的威胁。
此外,苹果公司甘愿做这些“小事”,而不去抢夺技术标准的控制权,也很有道理。据笔者估计,以技术创新实力之强而论,苹果公司很可能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搞出一个“MP10”标准来。但是,苹果公司不去推新标准,是因为他们认为MP3并不急需一个后续标准。当初,德国人创造MP3标准的主要目标还没有过时:就是要在不损失音质的条件下,依靠先进的编码技术把一张600MB的CD盘,压缩在60MB的存储空间里。现在,即使最低档的MP3播放机也不缺存储空间,所以消费者最迫切的需要不是新标准。相比之下,消费者更需要的是以更舒服的方式听音乐,以更精巧的方式去寻找自己喜欢的音乐。
那么我们发展MP5何不学学苹果公司的市场眼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