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9月2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经济
广州司机告交警
违章一律按最高限罚款?
2007-09-20
    据新华社广州9月19日电(记者车晓蕙)广州一司机不满交警按最高限罚款,提出申辩,反而被加重处罚。日前,该司机将广州公安交警支队东山大队告上法庭。

    郭沛铭是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司机,今年7月23日在广州大沙头四马路停车,自己在车旁等候,仅几分钟,有交警开车来到,郭沛铭上前表示将车马上开走,但交警不同意,执意要开罚单。

    在交警开完罚单准备交原告签名时,车主赶来,提出处罚200元太重,与交警协商能否少罚,不料交警却重新开了一张罚单,不但仍罚200元,还要扣2分。郭沛铭不服,遂起诉交警。此案日前在广州越秀区法院开庭。

    郭沛铭提出,交警在作出处罚决定后,无权擅自撤销原处罚并变更处罚条款,重新作出加重处罚的决定。郭沛铭承认当时停车路边有黄线,承认有违章临时停放的过错,但原告认为,作为专职司机虽在车外,但没有离开,按交通法规定应认定为最轻的违法行为,属规劝离开或警告,不应从重处罚,更不能因申辩而被重新加重处罚。

    此外,郭沛铭认为违法者无论情节轻重,处罚标准一律定为200元罚款标准不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在现实中,交警往往一罚了之,不设警告或责令改正,而且罚款是从重罚起,一罚就是200元。法院将择日宣判。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