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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回应本报报道
正研究如何处理个体工商管理费
2007-09-20
    本报北京9月19日电(记者程刚)针对社会对工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的质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18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个体工商管理费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不久就会有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周伯华是就本报的一篇报道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日前,广东律师郭生平上书广东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全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9月18日,本报《法治·社会版》刊发《个体户管理费成了工商部门“小金库”?律师建议取消对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收费》的报道。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广东当地人大代表、律师和相关协会负责人都认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取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歧视性收费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还有一些接受采访者质疑,个体户管理费成了工商部门的“小金库”。

    对于工商部门多年来一直收取的个体工商管理费,社会各界一直有质疑。

    很多个体工商户抱怨,工商部门收取的很多费用令他们感到负担沉重,其中工商管理费更是不合理,应该尽早取消。

    周伯华解释说,目前工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根据的是上世纪80年代国务院出台的一个规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了很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市场整体发育的提升,现在提出个体工商管理费是否还要保留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

    周伯华表示,在温总理的亲自批示下,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个体工商管理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将提出一个整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以后,一定会有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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