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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涨的车牌价让我感到绝望
2007-11-21
上海市民 陈才
    11月17日,今年第11次上海市私人、私企客车额度投标拍卖结果出炉:平均中标价和最低中标价均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平均中标价高达54317元,比上月上涨了3317元;最低中标价则比上月的50500元涨了3300元。(11 月20 日《中国青年报》)

    今年以来,上海市私车额度拍卖价格持续着火爆的行情。前9个月,上海市累计投放私车额度5.5万个,私车额度中标均价已连续9个月保持在4万元以上的高位,且连续数月都保持一两千元的涨幅。9月,这个数字达到49631元的历史最高位,当月8500个的投放量也是历史新高。10月,这个数字首次超过5万元,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11月,在10月的基础上又大涨了3317元……按照这种上涨速度,一张车牌10万元也不是没有可能。

    作为一个上海市民,我对这种疯狂的上涨速度感到绝望。一张在其他城市花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拿到的车牌,到了上海就身价倍增,被喻为“最贵的铁皮”。任何一个市民要买车,不管是买价格百万元的进口豪华车,还是价格四五万元的小排量微型车,这块“铁皮”你是逃不掉的。

    事实上,自从1994年上海开始私车额度拍卖以来,这一制度就备受争议。尽管政府部门一再声称,私车额度拍卖是为了控制汽车过快增长、缓解交通拥堵,可是,再好的初衷也不能用非法的手段来实现。在笔者看来,私车额度拍卖制度就涉嫌多重违法。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同时规定了登记所需要的五种凭证: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对符合这些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也就是说,给汽车上牌是消费者一项天然的权利,政府部门不能给公民上牌再附加义务。

    其次,私车额度拍卖还违背了《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的五项证明和凭证,并没有上牌额度证明,而上海的车牌拍卖实质上是又增加了一项机动车登记的条件。很显然,上海市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的。退一步而言,就算政府可以就车牌拍卖设立行政许可,那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只有设定一年的临时性行政许可权限,而上海市的车牌拍卖已经实行了13年。

    最让人担心的是,10多年来积存的巨额车牌拍卖款游离于公共财政之外,“社保资金案”的前车之鉴仍在,这个巨大的监管黑洞如何让市民放心?在近年的上海“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多次提案敦促市政府公开这笔巨款的收支现状。直到今年8月,政府相关部门才披露了共94.2亿元拍卖款的去向。这一举措,如本地一媒体评论所言,“进步仍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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